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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政策解读

2024-11-27 15:04 来源:鼎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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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24年1月4日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要求,需要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强化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能力,督促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今年,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鼎城区机构改革方案》(常办〔2024〕14号),市委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常德市市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常机改办〔2024〕5号)》,要求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乡镇(街道)设立执法机构,由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本区域内开展执法工作。

二、主要依据

根据2023年8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做好乡镇、街道赋权有关工作”的相关要求,需要实现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2019年10月21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和2023年12月12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文件精神,要求制定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这是做好乡镇(街道)赋权有关工作,规范委托执法的基础。

三、主要内容

今年,区司法局向全区执法单位征集可以授权、委托给乡镇(街道)行使执法权限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前《鼎城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共整理8项执法事项,其中行政检查3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许可1项。因我区“七大领域”机构现处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阶段,目前暂缓下放,待改革进一步推进再视情况调整。

常德市鼎城区司法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