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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在石门桥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2025-01-25 09:34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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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烟花爆竹对公共安全和空气质量带来的负面影响日益凸显,为有效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切实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防止环境污染,切实改善我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居住环境,规定在部分区域和地点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主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

三、主要内容

明确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明确了确需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必须依法经公安部门许可;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和监管工作;明确了各项违规处罚标准和主责单位;明确了公民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举报方式(举报电话:110)。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