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维护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区人民政府组织对现行有效的区人民政府和区政府办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主要内容
经清理,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4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1件规范性文件,修改6件规范性文件,其余21件规范性文件在原有的文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决定施行之日起不再执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自决定施行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
常德市鼎城区司法局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