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扎实做好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2020-04-28 09:29 信息来源:鼎城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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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鼎公开办发〔2020〕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2020年3月,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印发了《湖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湘政办发〔2020〕9号)(以下简称《要点》。为贯彻落实《要点》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要点》统领全年工作

《要点》全面部署了2020年全省政务公开五个方面19项具体工作任务。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就是围绕19项具体工作任务抓具体、抓落实。各乡镇、街道、单位要认真学习研究《要点》原文,吃透文件精神,对照工作任务和要求,谋划推进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二、充分考虑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落实《要点》工作任务要以群众获得感为根本评判标准,充分考虑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要与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相结合,在推进 “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发挥政务公开工作的支撑作用。要与补齐政务公开工作的短板相结合,在公开内容、公开平台、公开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实践,实现应公开尽公开。要与各单位的工作特点相结合,在完成好《要点》工作任务的同时,推进个性化工作,解决工作中的痛点问题,反映各单位的工作特色。

三、以责任促工作落实

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梳理《要点》工作任务和要求,逐一分解落实责任单位,制定工作任务分解表。相关部门根据公开任务要求,组织公开落实。政府网站负责搭建网上公开平台,对接牵头部门,制作相关专题专栏,并督促做好相关内容保障工作。

四、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对基层政务公开提出了系统性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常德市关于推进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公开办发〔2020〕1号)的安排,鼎城区负责编制常德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的工程建设管理(345件)和工程招投标(72件)两项任务,其他任务由市政务公开办协调各区县统一规范后按规定公开。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健全组织建设。各单位要明确政务公开分管负责人,专门内设机构和人员具体承担工作任务,并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加强业务培训。针对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政务公开工作条例解读及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专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三)加强督导考核。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组织督导和调研,通过适当方式通报工作推进情况。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

附件:落实《湖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表

常德市鼎城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

附件:

落实《湖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表

序号

要点内容

责任单位

1

深化决策信息和权责清单公开

(一)加强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继续办好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专栏,第一时间公开解读会议精神,准确公开会议决策事项,正确释放政策信号,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并加强对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的集成管理,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

区政府办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严格落实“三统一”规定,建立健全政府门户网站“文件库”,统一发布区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规范公开管理,明确文件时效期和“有效”“失效”状态等信息,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更新;提升“文件库”智能化水平,丰富检索、下载功能,确保文件底数明、易查询、好获取。

区司法局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集中公开涉企政策信息。全面梳理、打包集成涉企政策文件和复工复产政策,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专栏集中公开,或通过手机APP定向推送;各级政务大厅设立涉企政策兑现窗口,主动送达涉企政策信息;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出台涉企政策时,主动向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征求意见,使涉企政策更贴近实际、更具操作性。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国资中心

(四)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权责清单。坚持权责法定,调整、编制权责清单,明确权力边界,强化权力制约。区政府和区直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简政放权情况,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本部门权责清单。政府全面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公布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等信息。

区直各相关单位

2

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公开

(五)主动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专栏,集成公开企业开办、施工许可、财产登记、获得电力、跨境贸易、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服务举措和办理流程,同时加强解读回应;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深化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区优化办、区财政局

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深入公开“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举措。认真落实“一次告知”制度,及时公布“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办事指南、工作规程、操作流程等办事服务信息;以企业群众“一件事一次办”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布,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完善信息主动推送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直各相关单位

(七)及时公开市场监管信息。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并充分公开,让市场主体知晓;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特别是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深化企业信用信息公开,落实企业“黑名单”制度。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发改局

(八)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政府和部门网站或者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区司法局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九)加大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以及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经济财政状况等信息,按财政部要求做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

区财政局

(十)加大脱贫攻坚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文件及实施情况、贫困县脱贫摘帽结果等;继续做好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及时公布不属于涉密信息的年度财政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计划以及分配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区扶贫办、区农业农村局

(十一)加大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中央交办、督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等信息;全面公开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和环境监管等信息。

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十二)加大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强化12件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公开。

相关职能单位

(十三)加大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突发事件发生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内容把关等职责,及时回应关切,主动引导预期。

区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区卫生健康局

4

深化基层政务公开

(十四)全面推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2020年底前,编制公布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集中公开区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信息,开设统一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组织指导村、社区做好政务公开。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5

加强基础工作

(十五)强化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履行好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政务公开工作;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切实担好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区人民政府办

区直各单位

(十六)建设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专栏姓专”的要求,打造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相互链接、形成集群,增强公开的权威性、影响力;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分类集中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主动公开内容。

区直各单位

(十七)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推广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统一格式、及时准确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定政策解读规则,指导提升基层政策解读水平。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八)积极探索创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9〕54号文件精神,选择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基础好的乡镇,积极探索创新,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实践,及时总结创新做法、典型案例,并加大宣传推介力度。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九)加强监督评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9〕54号文件要求,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议,将评估评议结果作为区直单位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作为《鼎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重要内容向社会公布。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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