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鼎城区司法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6-03-28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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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公开工作要求,由鼎城区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鼎城区司法局网站”上下载。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5年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鼎城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和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止2015年底,鼎城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2015年,鼎城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根据上级提出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逐步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逐步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司法行政公开工作取得新突破。2015年,本局办在局党组的强力支持下,进一步加强 “鼎城区司法局网站”建设,确定了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将有关文件、信息发布在网上,到目前为止,网页信息达260条,网页访问量达上万人次,方便了群众和本系统工作人员查阅,对群众、网民提出的问题、咨询一一进行了回复,受到群众的好评,同时作为政府部门网站,我们也及时与区政府门户网加强联系,建立链接,加强信息的互通。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2015年,本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本机关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条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范的新要求,研究起草了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鼎城区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表》、《鼎城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等配套制度,重新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着力推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加强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根据要求,本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好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的备案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本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未发生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费用收取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本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0起。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本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界定还有待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下一步本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根据要求,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的探索力度。

二是继续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本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和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做好本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

 

                                                                                                                                   201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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