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公开工作要求,由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7375900。
一、概述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为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强信息的管理、发布,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我局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明确职责和分工,推进信息公开的管理。与此同时也相应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全局上下形成了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部门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格局,扎实推动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保障规范运行。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我局完善了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程序和责任追究。细化工作标准,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持续开展。
(三) 突出重点工作,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指导下属部门的就业创业情况发布,有序推进就业、创业的公开工作。继续加大社会保障工作、人力资源开发、人事服务管理、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力度,及时发布社会保障工作、人力资源开发、人事服务管理、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局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72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全年共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835人。征缴各类社保基金合计8.95亿元,其中: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征缴5.56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2952万元,建安劳保基金征缴15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1.36亿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征缴8280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征缴448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征缴53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1789 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征缴800万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其中当面申请11件,传真申请2件,电子邮件申请1件,网上申请16件、信函申请3件。在已经答复的33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31件,占总数的94%,主要涉及政策咨询、个人信息资料查询等方面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地单位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8563次,其中公开查阅室接待15次,咨询电话接听665次,当面咨询7840次,网上咨询43次。本地本单位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8933次。
五、本地本单位2015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区人社局未发生因申请政务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费用收取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对信息公开的要求越来越高,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一是中央和省市规定的信息公开重点内容公开不够深入、全面,不能很好的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二是个别信息发布与生成间隔的时间过长,动态更新不及时;三是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6年,我局将更高水平的推进人社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落实公开责任。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机制,确保人社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二是进一步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深入地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开发、人事服务管理、劳动者权益保障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三是不断加大人社信息公开公正力度。加强对各部门是否全面、及时、规范公开信息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后及时进行预警提示,确保各项人社信息公开工作符合《条例》的要求。
2015年度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3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2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7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3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 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5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80 |
单位负责人:刘志平 审核人:熊文捷 填报人:梅戈蓝
联系电话:7375900 填报日期:201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