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6-03-14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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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公开工作要求,由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7375900。

  一、概述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为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强信息的管理、发布,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我局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明确职责和分工,推进信息公开的管理。与此同时也相应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全局上下形成了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部门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格局,扎实推动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保障规范运行。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我局完善了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程序和责任追究。细化工作标准,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持续开展。

   (三) 突出重点工作,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指导下属部门的就业创业情况发布,有序推进就业、创业的公开工作。继续加大社会保障工作、人力资源开发、人事服务管理、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力度,及时发布社会保障工作、人力资源开发、人事服务管理、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局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72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全年共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835人。征缴各类社保基金合计8.95亿元,其中: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征缴5.56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2952万元,建安劳保基金征缴15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1.36亿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征缴8280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征缴448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征缴53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1789 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征缴800万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其中当面申请11件,传真申请2件,电子邮件申请1件,网上申请16件、信函申请3件。在已经答复的33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31件,占总数的94%,主要涉及政策咨询、个人信息资料查询等方面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地单位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8563次,其中公开查阅室接待15次,咨询电话接听665次,当面咨询7840次,网上咨询43次。本地本单位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8933次。

五、本地本单位2015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区人社局未发生因申请政务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费用收取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对信息公开的要求越来越高,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一是中央和省市规定的信息公开重点内容公开不够深入、全面,不能很好的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二是个别信息发布与生成间隔的时间过长,动态更新不及时;三是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6年,我局将更高水平的推进人社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落实公开责任。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机制,确保人社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二是进一步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深入地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开发、人事服务管理、劳动者权益保障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三是不断加大人社信息公开公正力度。加强对各部门是否全面、及时、规范公开信息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后及时进行预警提示,确保各项人社信息公开工作符合《条例》的要求。

2015年度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7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33

     1.当面申请数

11

     2.传真申请数

2

     3.网络申请数

17

     4.信函申请数

3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

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5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80

单位负责人:刘志平      审核人:熊文捷      填报人:梅戈蓝

联系电话:7375900      填报日期:201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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