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鼎城区教育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7-03-30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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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公开工作要求,由鼎城区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鼎城教育信息网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鼎城区教育局(0736-7382727)。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6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点(即教育阳光服务中心)。截止2016年底,鼎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1、工作机构情况。我局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匡永同志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杨建文同志负责,另安排1名全职干部在政务中心窗口工作。

2、有关制度规范建设及落实情况。根据《条例》规定和区政务公开办要求,建立了鼎城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工作指南、教育行政许可、行政文件、依申请公开、规划计划和财政信息,健全了保密审查制度、监督考核制度。相关股室严格按上述制度公开政府信息。

3、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在机关宣传栏公开重要事项,涉及职能职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权力清单和流程图。二是在机关门户网站“鼎城教育信息网”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布教育政务信息。三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按目录内容和程序实行政务公开。四是加强区政务中心教育窗口建设,配备1名干部负责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到2016年底,鼎城区教育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1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1、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得到进一步深化。重点主动公开五类政府信息:一是部门职能类信息,如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分工联系方式等信息;二是教育行政许可类信息,如民办学校设立、变更举办者核准等信息;三是与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服务类信息,如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招生、建议提案办理等信息;四是省、市、区政府及本单位教育政策法规类信息,所有规范性文件都及时在机关门户网站“鼎城教育信息网”上全文公开;五是重大工作动态类信息,如教师招聘等教育重大工作动态信息。

2、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得到进一步拓展。机关门户网站“鼎城教育信息网”,信息涵盖广,更新速度快,查询方式很便捷,并设立了“政务公开”“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等专栏链接;及时宣传教育强区建设成果,传递重大教育动态信息,方便来访群众查询办事流程、股室职能、相关政策,及时公布机关工作安排;区政务中心教育窗口,专人办理,热情服务,优质高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公民和组织向我局递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6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300多人次,其中机关阅文室接待23次,来访和来电1100余人次,网上咨询200多人次。本单位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平均每日约50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指南。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6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我们专门设立了一间办公室(教育阳光服务中心),配备了电脑、电话、打印机等必备的办公设备,产生纸张费用等300元。除此以外,没有发生其他的费用。我局公开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本年度,我们能按《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对一些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教育局少有行政执法功能,没有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任务,也没有承担政务公开示范点工作。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化工作业务培训。

            2、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2017年,我局将按照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法,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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