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民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6年度鼎城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3月27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公开工作要求,由鼎城区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鼎城民政网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鼎城区民政局办公室电话:7377215。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6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设立了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截止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一、强化领导,提高公开意识。今年来,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根据局机关人事调整情况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明确由副局长谢喜美为副组长,明确了政务公开专干,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督查。同时研究制定了我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和工作思路,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和检查落实。局领导多次召开会议,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克服被动“奉命”公开的思想,增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强调对民政核心业务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对传统的政务公开项目上要不断调整充实、完善,围绕事关大局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把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把群众特别关心关注的事,把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事,一定要纳入政务公开的范畴,并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发展,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内容。
二、突出重点,打造阳光救助。我们以打造阳光社会救助为指导,以建立社会救助透明公开示范点为核心,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从基层入手积极构建社会救助阳光带,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到每一位困难对象手中。在城乡低保对象清理上,我们与工商、社保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共清理已享受财政供养待遇、开办企业或参与公司入股等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830人。在优抚对象清理上,我们与区纪委、区财政等部门开展了带病回乡优抚对象的大清查,并将清查范围扩大到全部优抚对象,通过清理,共自清自查出146名自然减员优抚对象,其中在乡复员军人46名,三属6名,涉核人员2名,带病回乡29名,残疾军人3名,参战人员14名,60岁退伍老兵生活补助对象30名,普通双定对象15名,重复享受对象1名。在乡复员军人资格核查中,发现有12名对象身份证信息与在乡复员军人概念不吻合。在农村五保对象清理中,我们通过审核档案资料、实地走访等形式,共清查出不符合五保条件或自然减员对象943人。通过上述清理确保所有民政对象做到保障准确、救助公平。
三、强化服务,提升政务水平。今年我局围绕重点内容,逐步扩展公开的方式、内容范围等,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一是加强网络公开平台建设。我们将网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对鼎城民政网进行了全面升级,改版整合了政务公开栏目体系,设置了标准的政务信息公开板块。全面公开了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规划及工作规划、政务公开制度和政务公开目录。二是严格落实四费公开制度。我局定期将本单位的接待费、交通费、会议费以及公务出入境等费用进行了张榜公示,在机关院落设立了专用的公开栏,随时接受监督检查,增强了工作经费使用的透明度。三是做好信息资源整合切实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要求落实“两集中三到位”工作,明确了行政审批股和负责人,实施集中审批项目20项,克服困难将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搬至区政务中心,全面应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做到业务信息录入100%。完成了责任清单、权力清单的清理编制工作,并及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四是强化信息主动公开。公开的形式由单一向多样转变,由被动向主动形式转变,一方面在民政局大院显著位置和民政门户网站公开办事程序和其他事项,一目了然,方便群众。另一方面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明确了局新闻发言人,回应网民及群众信息30条。三是严格公开程序,建立政务公开预审制度,对所有公开内容进行事前预审和事后监督,对公开的内容由各有关股站所提供,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将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备案,统一归档,保存备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到2016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9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民政局2016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区民政局2016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1500余人次,其中政务公开办公室(含信访室)接待387次(当面咨询接待145次),咨询电话接听1500次,网上咨询30次(含政府门户网站市民留言)。鼎城民政网站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约为11350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工作动态、办事指南、公开规定、政策法规。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地本单位2016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实行实报实销制度,本地本单位2016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强化信息主动公开。公开的形式由单一向多样转变,由被动向主动形式转变,一方面在民政门户网站公开办事程序和其他事项,一目了然,方便群众。另一方面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明确了局新闻发言人,回应网民及群众信息30条。三是严格公开程序,建立政务公开预审制度,对所有公开内容进行事前预审和事后监督,对公开的内容由各有关股站所提供,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将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备案,统一归档,保存备查。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鼎城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新进展的同时,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便民性与互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在工作制度与机制上还有待进一步地建立健全等。2016年,鼎城区民政局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信息公开为民政事业发展服务、为建立服务型政府机关服务。
附:2016年度鼎城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4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114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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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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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1. 当面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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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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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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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上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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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函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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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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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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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 同意公开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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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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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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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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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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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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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重复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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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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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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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业秘密”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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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隐私”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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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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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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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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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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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387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30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145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1500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11350 |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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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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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支出和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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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检索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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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邮寄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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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复制费(纸张)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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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复制费(磁盘)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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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复制费(光盘)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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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2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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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1.2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5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