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常德市鼎城区房地产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鼎城区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736-7380658。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7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区房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开辟了区房管局政府信息查阅室。截止2017年底,区房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特点:主动公开意识增强,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形式丰富多样,公开内容重点突出。尤其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能够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
(一)加强领导,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责任到局属各股室的工作机制,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严格把关,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安全
为保证信息及时、准确,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我局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层层把关。首先由局领导对提供的信息进行数据、文字、时限等方面的把关,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其次,办公室对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再次对提供的稿件进行审查,报负责人进行审核;最后,办公室根据审批意见在网上进行公布。
(三)拓宽渠道,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
我局采取有效措施,以鼎城区政府网平台为主,以市房管局门户网站、区住建局门户网站、局政务公开栏等其他方式为辅,及时、全面地公开我局各项信息。目前主要有四个公开渠道:一是在区政府网上进行公开; 二是在市房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三是在区住建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四是在广播、报刊、电视等各种信息传播媒体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数量和类别
本单位2017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财政采购1条,业务工作48条(其中办事指南16条,预售公示19条、物业招投标 3条)、其他 10 条(其中人事任免0条,通知10条)。
(二)公开形式
通过鼎城区政府网、市房管局门户网站、区住建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区人民广播电台等方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出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7年接收网上群众来信及电话查询共有300余次,大约30%涉及商品房预售,40%涉及房产办证遗留问题,其余涉及物业服务等方面的咨询和建议。我局全部给予详细的网上或电话回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出现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方面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
我局本年度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为0元,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按照《2017年鼎城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我局特别公开了以下方面的信息:
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2017年房地产市场总体上保持回升态势,市场消费信心逐步增强,商品住房成交量稳步回升,企业资金压力进一步减缓,住房价格稳中回升。我局着力稳定市场信心和预期,稳定房地产投资,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具体措施有二个方面,一是继续稳定房地产投资。建议商业银行根据信贷原则和监管要求,加大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和新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二是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加强对各开发企业的分类指导。
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措施有五个方面,一是区内各开发企业建议QQ工作群、微信群,及时发布执业规范和行业规章;二是制定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流程、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流程并印制成册;三是定期巡查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情况,敦促开发企业公示“五证一书”、合同文本、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源房价等信息;四是提供商品房预购查询证明、商品房网签合同查询网址和查询流程;五是定期发布商品房销售情况。
深化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群众知情权,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项目建设、操作流程、完成情况。对群众诉求,皆有回音落实。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不完善之处,与广大市民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2018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围绕棚改动态、楼市信息、物业管理以及民生问题深化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优化信息公开渠道,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