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环境保护局鼎城区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常德市环境保护局鼎城区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常德市环境保护局鼎城区分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常德市环境保护局鼎城区分局综合办公室(0736--7385959)。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7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由局综合办承担)。截止2017年底,鼎城环保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全区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结合我局工作的实际,积极推进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一把手郭高文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局级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政务公开具体实施方案,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检查、指导和考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
(二)健全制度管理。先后建立和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财务管理制度》、《首问责任制》、《排污费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等10项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定的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地对各部门落实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还建立了《重大问题议事规范》,对减、免、缓排污费、减轻行政处罚等重大决策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对实际征收额和实际处罚额低于应征收额和应处罚额的50%者,必须经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既杜绝了收费和处罚上的随意性,又达到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效果。
(三)丰富公开内容。我局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由局党组、局二层骨干集体讨论向社会公开;内部政务设立局公开栏;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环评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队(股),将法律法规依据、行政审批流程等进行公示,方便群众办事。在鼎城环境保护局信息网将区环保局职责、局属各单位职责、班子成员分工及联系方式等进行公示,方便服务对象联系工作;在局机关院落公布了受理投诉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条。全年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189件,处理结果全部回复或予以公开;审批新扩改建项目50个,已在本局网站公开;政府采购招标项目8个,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1、公开环保政策、法规、依据。通过电视、网站、报刊、传单、新媒体等形式把《环境保护法》、《水十条》、《大气十条》、《环境影响评价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国家环保政策法规依据和标准进行了全面公开。
2、公开工作制度、程序、标准及测算方法。我们把环境信访制度、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工作制度在本局网站上公开,并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等与企业关系较大的工作程序制作成了永久性宣传栏,便于服务群众,同时也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公开工作机构、办事人员、工作职权、职责。我们把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分工、联系电话等情况在本局宣传栏及本局网站公开。
4、公开工作原则、廉政规定、举报电话。我们把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环保人员“十不准”等行为规范以文件的形式规范下来,并下发到每个股室,并做出了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在本局网站上公布了环保监督和环保投诉热线电话、网址,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在本局网站主动公开了2017年财务年度决算报告和2018年财务年度预算报告。
6、公开行政许可。全年审批项目50个,已全部按“受理—拟审批—审批”三个过程进行公示。
6、公开环境质量和应急预案。环境质量状况按照月报、年报全文公示,全年共公示13次。按要求公示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地单位2017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其他形式申请0件。
全年未收到申请公开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8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7次,当面咨询1次,网上咨询0次。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962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局办事指南、环境投诉处理结果。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
1、本局信未单独设置信息公开办公室,由局综合办承担信息公开相关工作,配有一名兼职工作人员;
2、本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实际支出为38000元,主要为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及公开栏等产生的费用(不包含人员工资),在局办公经费中列支;
3、本年度未产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4、本年度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文件精神,确保持久、有效地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结合上级环保部门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制定了《鼎城区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规定对环境监测结果、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结果、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情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环境信访热点问题处理情况、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情况、生态创建情况等七类环境监管信息及时予以开公。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务公开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问题;有的工作透明度不够,宣传不到位,人民群众不理解,不认可;有的工作推不动,存在搁浅的现象;重罚款轻教育现象依然存在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以新《环保法》的实施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规范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廉洁从政、依法行政。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得以真正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