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和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鼎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数据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部门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部门信息公开支出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鼎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鼎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7385449。
一 、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领导重视。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徐晓斌任组长,党组成员贺用茂任副组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赵刚担任,具体承担政务公开的机构为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制度规范。先后制定了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信息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协调、政务信息公开监督考核等制度。
三是形式创新。利用新媒体进行政务公开,微信公众号“鼎城食品药品监管”2017年已经推出78期,反响较好。
四是内容多样。通过鼎城电视台、鼎城手机报、本局网站、微信群等媒体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发布食品药品消费警示信息累计50余条,开展“12331”主题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宣传活动,坚持对从业人员进行资格培训,定期组织专业培训,开展部门联合培训,从不同方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2017年度累计公布机构设置、人事、通知公告、规划计划、消费警示等信息68条,及时公布重要会议、监管情况、培训等工作动态58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公民和组织向我局递交的《信息公开申请表》。
四、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度共接受全区群众咨询328余人次,咨询电话接听120人次,其中当面咨询接待208人次。我局工作人员及时、耐心地给予了答复,其内容主要涉及行政许可、信访举报等。
五、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度没有发生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六、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本单位2017年信息公开的支出约为1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公开、信息处理与设备更新及其它。我局公开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标准,离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的差距,如网站可读性、观赏性、实用性,内容更新量和及时性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下步我们将继续进行改进。
一是要进一步更新局机关网站,增强版面可读性,扩大版面容量。严格按内容真实、领导审批、及时有效原则及时上传更新各种工作动态、打假信息,增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依法维权意识。
二是要在网站内容上贴近生活,服务于民。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角度重点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和治理,为民办实事,好事。
三是要加强与区政务服务部门的联系,按时报送相关资料及各种工作信息。加强与区政府信息部门联系,及时与政府门网站建立畅通链接关系。
四是要进一步公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信息。重点是食品、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管、处罚及违法情况、本行业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府采购、基建工程、资产管理、财务收支等应当公开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