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财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鼎城区财政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鼎城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36-7375770)。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求,通过不断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方式等工作,有效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
1.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一是健全领导班子,落实工作责任。我局先后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和财政信息化建设,并明确了2名同志负责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股室(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我局严格落实《网站信息资料发布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资料采集、审核、发布和更新机制,坚持一般性工作信息发布由分管领导(或局长)审核,重要信息公开由一把手审批,信息中心统一负责网上公开发布。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了保密审查员和审查职责,确保信息不泄密,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对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及时采取合法渠道予以澄清。
2.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公开形式。及时公开了领导成员情况、单位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廉政建设以及涉及财政部门专项工作的动态,对涉及财政部门的项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审批事项和办事服务项目指南,主动在网上公开办事程序和工作流程图。并设立了申请公开受理点,主动接受网上和现场申请,及时回复网上留言。按照上级要求扎实推进预算公开,按照“谁负责、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及时在政府网站或财政网站上公开财政预、决算,全区预算单位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重大专项资金。主动在公示栏、财政或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政府采购、资金检查、重大资产购置、以及涉及财政部门专项工作的动态和政务信息。
3.强化工作督查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股室(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将督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平时严格按照考核方案进行监督,坚持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对履职不力或未及时公开内容的股室(单位)负责人分别实行约谈、警告、通报,对两次警告或通报的股室(单位)取消评先资格,股室(单位)负责人取消评优资格。设立了投诉窗口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
4.加强信息更新力度。坚持网站信息每周一更新,及时更新网站动态栏、通知栏相关信息。切实加大了对宣传栏、宣传橱窗的更新力度,及时公开财政事务信息。通过报纸、电视台、新闻发布会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人民群众关心的财政、民生等热点信息。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发布财政预算执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回复、相关财政项目投资评审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通过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政务大厅宣传橱窗及其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拓宽了公开渠道,方便了人民群众。2017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内容涉及财政政策法规、新闻动态、规范性文件、政务公开办事指南、办事流程、行政许可、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及领导分工等方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程序和申请范围,并设立了受理点,主动接受网上和现场申请。及时回复网上留言,回复办理并公开了涉及财政事务的“市民留言”事项,全年共协助办理“市民留言”23次。收到信函申请一次,我们及时对其公开了部分资料。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152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27次,当面咨询25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7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
我局2017年度政务信息网站维护费、购置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电脑及办公用品等,共计1.3万元。
七、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共回复人大政协提案、建议26件,其中人大12件,政协14件。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问题:一是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问题,要求每周一更新的栏目有时存在网上发布不及时的问题;预算执行公开有时更不上节奏,与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二是存在信息公开协调性不强,由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重、审核程序多、保密审查严,加上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少,工作配合力度不够。
2.改进措施: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将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务求取得实效。一是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整合局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建立协调的工作机制,确保逐步推动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二是进一步抓好重点工作,深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和重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工作问责,加大督查考核力度,落实各项问责机制,强化监督考核,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