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01-21 10:31 信息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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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736-7385959)。

一、概述

2019年,我局认真按照全区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结合我局工作的实际,积极推进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一把手郭高文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局级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结合环境保护特点,制定了《常德市鼎城区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措施等。

2.狠抓学习培训。明确了政务公开专干,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委区政府印发的相关文件,并结合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新做法,加强信息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了信息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3.健全制度管理。先后建立和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财务管理制度》、《首问责任制》等10项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定的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地对各部门落实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还建立了《重大问题议事规范》,对减轻行政处罚等重大决策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对实际处罚额低于应征收额和应处罚额的50%者,必须经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既杜绝了收费和处罚上的随意性,又达到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效果。

4.丰富公开内容。我局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由局党组、局二层骨干集体讨论向社会公开;内部政务设立局公开栏;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环评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队(股),将法律法规依据、行政审批流程等进行公示,方便群众办事。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信息网将我局职责、局属各单位职责、班子成员分工及联系方式等进行公示,方便服务对象联系工作;在局机关院落公布了受理投诉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一)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情况

1.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按规定及时公开我区环境质量实时监测数据。强化空气质量信息预报公开,已在鼎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12条鼎城区空气质量状况、污染等级和首要污染物等情况;加强了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时间、影响范围和程度、持续时间等信息。

2.水质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水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工作,按月公开我区主要流域重点断面水质类别及主要污染指标等情况。每月公布我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名称、水源类型、达标情况、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等情况(已公布11条)。

3.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发布土壤污染防治政策文件,按照要求公开土壤环境质量(1条)。公开区域内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1条)。强化危险废物许可信息公开,对申报单位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并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许可决定后及时进行公告(2条)。

4.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公开。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编制发布了《常德市鼎城区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了环境应急及环境预案备案管理,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强化日常监管,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污染事故,确保了全区生态环境安全。

5.环保许可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受理情况和审批结果68条。主动公开排污许可信息1条。强化了危险废物许可信息公开,对申报单位申请事项进行公示,及时公开许可决定。

6.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加大环境执法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环境行政处罚情况17条。全年对18处万人以上饮用水源和万人以下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了两次109项水质监测,数据及时网上公示。 

7.行政权力公开情况。我局在鼎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修订的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生态环境部门行政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发布实施清单149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119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

(二)为民办实事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常德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与噪声扰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各负其责,各行其是,认真履责,从不推诿扯皮,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城管、住建部门的联合协调处理机制,主动搞好配合协调,各负其责。截止目前,我区已受理各类环境噪声扰民群众投诉236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处理结果回复率100%。

(三)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共收到区人大建议1件、区政协提案6件,其中主办件1件,会办件6件,主要涉及畜禽退养、河流污染、生态破坏等方面。通过我局上下共同努力,所承办的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办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达到了100%。

(四)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2019年1月25日参加鼎城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阳光政务》直播节目,聚焦污染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及民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并现场回答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针对群众广泛关注的生态保护热点问题,依托现有平台资源,及时予以回应答复。2019年我局共受理网上市民留言、市长、区长热线交办125件,网上投诉事项6件,网上信访事项2件,所有来电来信来访事项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回复并处理。

(六)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

根据相关要求,已在鼎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了《常德市鼎城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常德市鼎城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1件,其他形式申请0件。

全年收到依法申请公开1件,已全部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53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121次,当面咨询32次,网上咨询0次。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363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局办事指南、环境投诉处理结果。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

1.本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实际支出为25000元,主要为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及公开栏等产生的费用(不包含人员工资),在局办公经费中列支。

2.本年度未产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3.本年度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2019年,我局进一步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了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推行政务公开以来,我局紧紧围绕自身职责以行政服务、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为重点内容,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全方位推行政务公开。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务公开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因信息更新每天都在发生,涉及面广,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完全满足公众需要、避免差错很不容易,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仍然部分存在。针对这些问题,我局采取更有力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廉洁从政、依法行政,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2020年1月10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

6

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减少2件

 本年公开23件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1211.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无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无

 无

 无

无 

无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2.重复申请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六)其他处理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七)总计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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