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鼎城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01-21 10:39 信息来源:鼎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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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条例》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我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及时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设有办公室和专门设备,政务公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明确了职责和任务。加强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审核和把关,指派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上公开信息的上传、更新等,同时还明确由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网络,落实管理责任,确保信息化工作组织有力、体系健全、职责明确,定期对信息更新情况进行通报。

制度规范建设及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了《常德市鼎城区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常德市鼎城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一系列信息公开规章制度,促使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按照“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的信息是否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及其他敏感信息进行审查,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国家卫生健康相关工作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和工作进展情况,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切实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平台宣传卫生健康政策和服务群众的窗口功能。

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目前本单位公开目录为规范性文件、通知公告、人事信息、工作动态、财政信息公开等栏目,不断规范公开指南,基本能做到随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规范有序。

主要做法和经验

坚持抓好阵地建设。一是注重报刊杂志宣传。2019年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刊发稿件47篇、市级58篇。三是坚持开展宣传活动。在时间节点前精心策划,认真开展宣传活动。在政务服务宣传日开展卫生健康政策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卫生健康相关政策法规以及涉及卫生健康的各项业务申请审批程序、办理流程。2019年全系统参与现场宣传活动40余次,累计发放宣传材料65000多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7000多人次。

坚持信息公开宣传“动态化”。本单位根据群众需求、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在坚持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情况下,尽量公开群众迫切需求的信息。各公立医院开设了院务公开栏,定期公示财务、人事、行风建设等情况。将药品、耗材、医疗服务价格等进行滚动显示,让老百姓安安尽心就医,明明白白消费。

坚持加强信息宣传工作队伍建设。积极发动全局工作人员,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在时间节点报送工作动态或者经验信息,努力构造“人人都是信息员”的工作局面,加大对信息员的培训力度,确保卫生健康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以公开为原则,主动向信息中心提供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内容不够丰富,形式单一;二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

2020年,我局将从以下三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拓宽公开形式,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的建设意义和发展现状,引导其正确行使知情权。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建立有《鼎城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工作纪律。除内部资料、材料报送等不涉及公共服务的文件不公开外,其余涉及公共服务类信息全部主动公开。

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多样化

2019年,本单位全面落实《条例》,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水平。为适应新技术的发展趋势, 更好地给公众提供服务,本单位开设了微信公众号,局内信息,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实时发布,方便群众的查阅,让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利用政府网站、手机报等载体,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问题,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5

规范性文件

3

3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1

14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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