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石公桥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常德市鼎城区石公桥镇编制。全文包括对本机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的综述,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石公桥镇党政办公室,7568128。
一、概述
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专门人员认真学习,并展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依据参考文本,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认真修正和梳理,统一公开标准,规范发布格式。
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确定镇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指导与帮助。全镇上下畅通渠道,及时上报信息,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严格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三是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项目建设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加强沟通,及时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加以改进,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本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内容深化方面的工作,主要是针对本年度政府和地方群众的信息需要增加深度和广度,以便更加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满足人民群众和本地各单位工作需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175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125次,当面咨询50次,网上咨询0次。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2394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信息公开年报、领导信息、办事服务。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预算与实际支出情况。没有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本镇已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严格落实。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问题也存在,一是个别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二是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有待加强。三是电子化应用不够。不能真正实现自动化,方便快捷地共享信息,高效地协同工作。
改进措施:1.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2.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对全镇政务信息进行再梳理,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经济发展的热点、重点,加强基层调研,不断充实完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网上的信息没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 | 0 | 26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671186.184(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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