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鼎城区蔡家岗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01-22 11:49 信息来源:蔡家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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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常德市鼎城区蔡家岗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蔡家岗镇党政办0736-7405113。

一、概述

1.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我镇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敏为组长,政联主任鲍雪梅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等10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党政办公室,党政办主任沈斌兼任政务公开办办公室主任。

2.制度规范建设和落实情况: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条例》,编制了《蔡家岗镇人民政府2019年信息公开指南》,确定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相关制度,本单位各站所严格按照上述制度公开信息。

3.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做法:我镇设立了9块政务公开栏,一个电子显示屏,并要求各村(居)要设立一块以上的村务公开公示栏。镇政务公开办对各站办、各村(居)公开栏的设置、公开内容进行指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严格按照《条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0条,全文电子化率10.5%。其中,乡镇概况、领导信息、机构简介、部门预决算、工作动态、早晚稻理赔、低保花名册、五保户相关信息、残疾人相关信息、临时救助、农村养老保险、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村级财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经济合作社成立、“两区”划定、大户粮食补贴、驻村工作队信息、结对帮扶责任人、全镇贫困人口分布图、年度脱贫任务、脱贫人口、扶贫项目、雨露计划、医疗救助、危房改造、贫困劳动力就业、独生子女扶助等信息都按规定进行了主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其他形式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68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38次,当面咨询30次,网上咨询0次。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4629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工作动态、信息公开、党务公开、通知公告。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

我镇无专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019年公开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为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为零。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严格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召开了四次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举办了两次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接受培训人员数为32人次。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信息更新不及时。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促进信息公开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6

16

153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4

增加1

6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5984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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