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鼎城区周家店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01-22 11:55 信息来源:周家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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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公开工作要求,由常德市鼎城区周家店镇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0736-7560095。

一、概述

1.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成立周家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镇长陈玮任组长,分管领导赵培新任副组长,成员为镇属各站办所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党政办,由赵培新任办公室主任,并配备2名工作人员。

2.制度规范建设和落实情况。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主动公开信息并进行信息保密审查。

3.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日常工作,工作动态栏每两周至少更新1次,鼓励进行实时更新。

4.主要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责任体系,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负责人。严格落实制度安排,将政府信息公开做在平常,抓在经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2019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一年来,我镇精心组织公开内容,加强平台维护,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2019年度公布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六大类:机构职能部门职责类,包括领导班子介绍、分工和内设机构及职能介绍等;工作动态类,主要是指领导讲话、工作动态等;办事服务类,包括各项办事指南等;机构简介类,包括各站办所工作职责等;通知公告类,包括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安排的通知等;除上述公开信息以外,需要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维护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等内容。每月定期、专人更新平台信息内容,确保信息主动公开,建设本单位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及省、市政府文件要求,参照区政府的公开流程,我镇基本建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和答复机制。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721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256次,当面咨询465次。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8309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工作动态、党务公开、领导信息、通知公告、乡镇概况、机构简介、信息公开指南。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镇201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

2019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共投入费用1.6万余元,包括网络维护费、公告公布费、信息宣传平台建设费等。我镇未就政务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法主动公开政府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指南、重大人事调整、站办所职能等信息。本单位政府网站设置有互动交流栏目,可接受群众网上留言。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是仍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制度、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按照市、区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提升服务质量,完善信息公开方式,拓宽群众知晓信息公开的渠道,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要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鼎城区周家店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6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0

0

规范性文件

20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0

0

25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326258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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