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鼎城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9 09:50 信息来源:鼎城区财政局
字号:【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鼎城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36-7375770)。

一、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概述。今年以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求,坚持做到依法公开、及时公开,通过不断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方式,强化考核监督等措施,有效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获得政府、主管部门及社会好评。主要做法有:

1.狠抓工作责任落实。一是完善工作机构。按照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行政审批办、局办公室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抽调精干人员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根据职责与分工,要求各股室积极配合,各司其职。二是完善各项制度。我局先后制定完善《鼎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工》、《鼎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鼎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形成了系统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保密审查、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制定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规定。三是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完善了财政局政务公开目录,按照股室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了我局政务公开的项目、形式、时限、范围、程序和责任部门。

2.规范公开形式。及时公开了班子成员分工、单位机构设置、人事任免、财政部门专项工作的动态,对涉及财政部门的项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审批事项和办事服务项目指南,主动在网上公开办事程序和工作流程图。设立了申请公开受理点,主动接受网上和现场申请,及时回复网上留言。按照上级要求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谁负责、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组织全区预算单位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算和重大专项资金。主动在公示栏、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重大资产购置、以及涉及财政部门专项工作的动态和政务信息。在26个试点领域标准引导目录中,我局负责梳理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包含:政府预算、政府决算、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四个二级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政策依据和工作要求梳理目录,保证内容完整,格式规范。

3.注重信息更新。加大宣传栏、宣传橱窗的更新力度,及时公开财政事务信息。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发布财政预算执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回复、相关财政项目投资评审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4.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股室(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强化日常监督,坚持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对履职不力或未及时公开内容的股室(单位)负责人分别实行约谈、警告、通报,对两次警告或通报的股室(单位)取消评先资格,股室(单位)负责人取消评优资格。设立了投诉窗口和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局通过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政务大厅宣传橱窗及其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拓宽了公开渠道,方便了人民群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2条,内容涉及财政政策法规、新闻动态、规范性文件、政务公开办事指南、行政许可、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及领导分工等方面。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0年,我局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程序和申请范围,设立了受理点,主动接受网上和现场申请。及时回复网上留言,回复办理并公开了涉及财政事务的“市民留言”事项,全年共协助办理“市民留言”16次。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邮件申请)公开事项。本年度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148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22次、当面咨询26次,均给予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2020年,我局政务信息网站维护费、宣传栏资料、购置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用品等,共计1.12万元。

(六)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办理情况。2020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0件、政协委员提案14件,见面率、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357.321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及时,比如:预算执行公开有时跟不上节奏,与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二是信息公开协调性不强,由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重、审核程序多、保密审查严,加上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少,工作配合力度不够,协调性有待提高。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进一步了落实工作责任。在工作中做到了:一是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整合局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量,确保逐步推动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二是抓好重点工作的公开,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和重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工作问责,加大督查考核力度,落实各项问责机制,强化监督考核,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