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鼎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9 15:30 信息来源:鼎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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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常德市鼎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常德市鼎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6-7377778)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公开方式,扎实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构制度建设。我局及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形成了局长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大队配合的工作联动机制,明确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坚持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门户网站等对外发布信息平台严格实行“三审”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效运行。

(二)狠抓学习培训,强化队伍建设。局办公室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要求,精心挑选配备信息公开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委区政府印发的相关文件,并结合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新做法,加强信息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了信息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运用多种载体,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在局办公楼、指挥大楼两块LED电子显示屏及时将区委、区政府宣传信息、城市管理宣传信息向社会予以公开。二是在单位院内制作更新了鼎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务公开公示牌和简介牌,将我局职能职责、工作人员岗位职务、办事流程向社会予以公示。三是在区政府网站将单位职责、局班子成员分工及职务公开并及时更新,公开党务工作信息。四是联合本地广播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市长热线在线访谈》《新江南》《曝光台》等节目,解答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关注民生,不断加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方便群众办事。

(一)行政权力公开情况。我局在鼎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门户网站(8月后官网停止运行)向社会公布了修订的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城市管理部门行政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发布实施清单163项,其中:依申请类31项(行政许可25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依职权类130项(行政处罚111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征收8项、行政检查2项);公共服务类2项。

(二)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针对群众广泛关注的城市管理热点问题,依托现有平台资源,及时予以回应答复。2020年,我局共受理12345市长热线、市长信箱、常德论坛市民留言、红网百姓呼声、问政湖南交办396件,及时处置并回复市民朋友,做到无一起负面网络舆情。 

(三)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根据相关要求,已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了鼎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2020年度部门预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收到群众咨询。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费用收取情况。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2020年,我局进一步提升行政管理水平,提高行政效能,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了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推行政务公开以来,我局紧紧围绕自身职责以行政服务、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为重点内容,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全方位推行政务公开。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公开载体需进一步拓展;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和深入;三是各股室、大队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四是公开的形式有待拓展。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增设政务公开栏目;二是加强网络平台的拓展,充分发挥网络平台载体覆盖面广、时效性快的特点;三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各股室、大队的衔接和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和与公开同步进行,及时公开更新党务、政务、财务等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四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地交流,加强信息内容的提炼和升华;五是建立健全公开体制,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信息公开制度。

2021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

减1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8

增42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3

837.46万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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