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审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概况
2021年,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局机关绩效考核,强化组织保障,坚持依法审计,不断升化机关民主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1.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股室积极配合。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原则、审查机构职责、审查程序、责任追究;三是建立内部考核制度。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效果等方面进行监督考核,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3.及时公开内容。对外公开职责权限、办事指南、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对内公开内部管理制度、议事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内容;审计结果公告及审计整改情况、权力清单和本部门财政预算决算等;本单位的工作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公开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财务收支审计报告等。同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上报审计要情。全年共编发《审计要情》7期,均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相关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21年,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拓展;二是公开的方式、渠道、方法还有待探索和完善,审计要情、审计情况专报等综合性政务信息数量不够,层次待提高。
2022年,我局将继续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狠抓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综合能力。及时整理发布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狠抓审计整改落实及整改情况公示,提升审计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职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各级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依法开展审计工作。完成审计项目30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6.51亿元(其中违规金额0.28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6.23亿元);提交审计信息66篇;提交审计建议79条,采纳率100%;审计移送处理事项3件。
1.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关注存量资金、政府性债务情况等,客观分析评价政府财务及运行情况,以高质量审计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促进提升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运用大数据审计平台,对6个区级预算单位实施全面审计。
2.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聚焦领导干部权利运行和责任落实,如实反映问题,准确界定责任,客观做出评价,激励干部更好地履职担当作为,已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1个。
3.强化政府投资审计。对投资额两千万元以上的区重点工程实施跟踪审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完成工程造价结算审计项目97个,审减金额2.47亿元,审减率14.45%。
4.突出民生审计。结合审计职能,多层次、多方位拓展审计监督广度与深度,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民计民生。开展了水环境保护政策资金、乡村振兴资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全区水环境保护及水污染防治等资金审计,促进了生态系统保护;对基本农田保护等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审计调查,促进了民生资金落实增效及自然资源的有效保护、利用。
5.强化审计整改及结果运用。强化审计整改,一是认真总结审计整改的方法、措施,积累经验,完善推广。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制度化、长效化。三是持续抓好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后续整改工作,加强跟踪检查,实行绩效考核,确保问题限期、全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