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鼎城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2-01-18 15:45 信息来源:鼎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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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部署要求,现公布鼎城区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区卫健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年度,公开政府信息总数31条。其中,业务类信息 16 条,机构职能类信息 2条,规章文件类信息2  条,规划计划类信息 6 条,其他信息 5 条。互动信箱来信0件。

截至2021年12月底,累计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同意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其它答复数”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对相关专业知识学习不够,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有待继续提高;三是宣传力度不够广泛,内容不够丰富,群众参与率低,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些差距。

 今后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学习,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业水平,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向广大民众提供更好、更多的信息。二是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加大卫生健康宣传力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专栏工作,最大程度地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好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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