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常德市鼎城区应急管理局编制(以下简称区应急局)。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2021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常德市鼎城区政府网站和常德市鼎城区应急管理局网站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常德市鼎城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36-7373838)。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区应急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
1.加强组织领导。区应急局组织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珂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朱建华分管该项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戴诗琪兼任,具体承担政务公开的机构为局办公室,负责研究解决政务公开的各项事宜和信息的编辑、审核、挂网。其他各科室(支队、中心)负责人参加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
2.建立相关制度。区应急局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就全局推进信息化建设、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优化经济环境、坚持审批公开制等事项进行了重点研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对政务公开的要求、责任追究、主要内容等进行了明确,依据要求开展培训和督查。
3.强化推进落实。区应急局加强统筹推进,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群众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发布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及行政处罚等信息。2021年度,区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区应急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1.强化公开渠道建设。区应急局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社会的重要举措,以推进电子政务作为打造阳光政务的重要手段,将“常德市鼎城区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作为政务公开重要阵地,及时对目录进行更新完善,开设有政务公开专栏,对政务公开的组织机构、年度报告等事项均有对应的子栏目予以反映。
2.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1年度,区应急局落实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要求,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1条;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及应急信息发布工作,公开事故调查报告2份,行政处罚35条,行政许可269条,防灾减灾日工作通知12条。
3.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在信息发布机制上,区应急局坚持公开与保密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不因强调公开而造成泄密,也不因强调保密而不敢公开。局内工作动态与重大会议信息由相关科室及时提供,经科室负责人进行初审,送分管领导审签。通过层层把关,既实现了信息及时公开,又满足了信息保密需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应急局2021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其他形式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区应急局2021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86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77次,当面咨询9次,网上咨询0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21年度没有发生针对区应急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区应急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配备全职工作人员一名,无额外工资性支出。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预算与实际支出情况。2021年区应急局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情况。区应急局全年无一起申请行政复议、申诉案件,相关费用支出额为零。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区应急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核准、咨询、申请信息公开等手续均为免费,依申请公开收取费用为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6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5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策解读的方式较少,需要进一步加强。为此,下阶段将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力度。
一是继续加强网络载体建设。把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应急局子网站作为我局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来抓,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网站配套设施,为政务公开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是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更加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等制度。
三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范围与深度,在现有公开信息的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在门户网站进行同步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