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信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准确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优化了政府信息工作机制,细化公开内容,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我区信访工作透明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持续统筹推进。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并结合全区实际,研究部署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压紧压实责任。结合信访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公开平台的更新维护和自查自检,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新媒体发布信访工作动态,提高我区信访工作的社会知晓率、支持度。
三是结合重点工作,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围绕我局2022年工作要点,持续加大信访工作决策部署、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调研信访工作、疫情防控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我区信访工作透明度。对《信访工作条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公开,深度解读《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要点,积极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水平,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的渠道形式不够丰富、政策解读力度仍需加大,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和群众的需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加大信访工作动态和政策文件的公开力度,拓展政策解读渠道和形式,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