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鼎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3-01-20 14:55 信息来源:鼎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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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鼎城区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精准发力,真抓实干,统筹推进三项改革,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着力打造优质、高效、规范、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拟定了1个规范性文件,并制作了文字解读、音频解读各1条,均在政府网站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申请主体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未产生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任何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制作和审查发布流程,加强对文件公开选项的审核;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信息规范化信息化管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化抓取推送。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定期进行审查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

(四)严格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制作和审查发布流程,加强对文件公开选项的审核;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信息规范化信息化管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化抓取推送。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定期进行审查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

(五)优化完善公开平台。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检索和下载功能,将网站打造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积极协调区直各部门,积极主动做好政策公开和解读工作,明确了部门解读、网站发布、检查验收等环节要求,规范了政策解读各项内容标准,有效缩短了政策解读所需时间和环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仍需深化;政务信息质量有待提升,对工作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不能有效地提炼总结。。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保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责任感和敏锐性,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查找差距与不足,虚心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能职责,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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