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始终把以市场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作为依法执政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手段,以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基础,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利用基层政务公开平台编辑、发布和更新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100余条,基本上做到了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实用规范,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的原则,制定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相关工作制度等相关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信息公开前必须经分管领导进行审核,特别重大的由局主要负责人把关,坚持“谁供稿、谁负责”,确保责任到人,有效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2022年,无一例政府信息公开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及时更新鼎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所有涉及到本部门栏目的信息,通过会议、公示牌、宣传栏等媒介公开政府信息,“12315” 专线有专人分管、专人负责接听电话。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实现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四)监督保障情况。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1名办公室人员为政务公开专员,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为高效准确开展工作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同时,定期在局办公会听取工作开展汇报,集体讨论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研究下一步开展思路,为政务公开工作良性运行建立了清晰的工作机制。对照重点领域,按照区政府网站内容设定,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严格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290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38 | ||
行政强制 | 10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8 | 3 | 1 | 12 | 3 | 2 | 5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的指导帮助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存在信息公开影响面还不够广、政府信息分类不够明确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2023年,我局将按照要求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丰富公开的形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局各股室之间的协调与联系,确保及时公开和更新信息,更好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形式的灵活多样。本着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目的,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