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鼎城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鼎城区财政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鼎城区财政局办公室(电话:0736-7375770,地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玉霞街道办事处阳明路390号)。
一、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概述。2022年以来,鼎城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条例》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加强领导,强化信息公开组织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行政审批办、局办公室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抽调精干人员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做到政务公开工作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监督落实。根据各股室职能划分,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2.完善制度,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我局先后制定完善《鼎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工》、《鼎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鼎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形成了系统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保密审查、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制定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规定。
3.及时更新,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公开信息及时。及时公开财政事务信息、发布财政预算执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回复、相关财政项目投资评审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二是公开渠道多样。我局通过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政务大厅宣传橱窗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拓宽了公开渠道,方便了人民群众。三是公开内容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0条,内容涉及财政政策法规、新闻动态、规范性文件、政务公开办事指南、行政许可、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及领导分工等方面。设立了申请公开受理点,主动接受网上和现场申请,及时回复网上留言。按照上级要求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谁负责、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组织全区预算单位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算和重大专项资金。主动在公示栏、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重大资产购置、以及涉及财政部门专项工作的动态和政务信息。四是公开形式规范。梳理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包含:政府预算、政府决算、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四个二级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政策依据和工作要求梳理目录,保证内容完整、条理清晰。
4.强化监督,推动信息公开透明高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股室(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强化日常监督,坚持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对履职不力或未及时公开内容的股室(单位)负责人分别实行约谈、警告、通报,对两次警告或通报的股室(单位)取消评先资格,股室(单位)负责人取消评优资格。设立了投诉窗口和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2年,我局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程序和申请范围,设立了受理点,主动接受网上和现场申请。及时回复网上留言,回复办理并公开了涉及财政事务的“市民留言”事项,全年共协助办理“市民留言”15次。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邮件申请)公开事项。本年度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210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95次、当面咨询15次,均给予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2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宣传栏资料、购置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用品等,共计0.56万元。
(五)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办理情况。2022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3件、政协委员提案20件,见面率、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财政局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落实各项信息公开任务,严格按要求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和成效。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财政信息需求相比还有差距,包括在新媒体宣传运用、创新性政策解读、通过政务公开工作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需要在工作中切实予以改进。2023年,区财政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各项要求,从以下方面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整合局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量,确保逐步推动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改进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答复质量、答复方式和办理时效,有效保障群众对财政信息的知情权。
(二)抓好重点工作的公开。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和重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工作问责。加大督查考核力度,落实各项问责机制,强化监督考核,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
(四)强化宣传载体,为政策解读搭建直达平台。把财政新媒体作为财政工作沟通和政务舆情回应、引导的重要平台。对新出台的财政政策、文件,及时跟进研究,创新形式以更加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解读,重点推送财政预决算、财政政策、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政务信息,为政务公开拓展广度,树立财政良好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