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鼎城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3-01-20 15:15 信息来源:鼎城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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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常德市鼎城区乡村振兴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区乡村振兴局 电话:0736-7394881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2022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设立了鼎城区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截止2022年底,鼎城区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2022年,鼎城区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根据上级提出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区扶贫工作实际,逐步加大乡村振兴工作公开力度,不断完善乡村振兴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乡村振兴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22年,本单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包括:后期扶持及单位财务预算情况等。适时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及动态栏主动公开扶贫相关政策、脱贫巩固进展情况。全年向区委信息组、政府办综合组、电子政务公开办等单位上报信息65条。上报及发布信息都严格遵循了信息发布相关制度。

本单位2022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185次,咨询电话接听105次,当面咨询80次。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898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4

0

95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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