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鼎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17年1月26日)

2017-01-27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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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类型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案由 违反条款 处罚条款 行政处罚决定 决定时间
医疗器械 常德市鼎城鼎晟陶齿厂 陈元华 常德市鼎城鼎晟陶齿厂生产无合格证明文件义齿案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 1、警告;2、罚款人民币6000元 2017.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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