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鼎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17年6月9日)

2017-06-09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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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类型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案由 违反条款 处罚条款 行政处罚决定 决定时间  
食品流通 常德市鼎城区武陵镇玉霞亮亮大米批发部 陈腊秀 常德市鼎城区武陵镇玉霞亮亮大米批发部无证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1、没收过期食品红色经典精制青果槟榔21袋、盛世合家欢华南系列米19袋; 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201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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