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17年6月23日)
案件类型 | 当事人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案由 | 违反条款 | 处罚条款 | 行政处罚决定 | 决定时间 |
食品流通 | 鼎城区谢家铺镇佬表食品加工店 | 何文霞 | 鼎城区谢家铺镇佬表食品加工店撕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案 |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 1、警告; 2、罚款2000元 | 2017.6.23 |
食品生产 | 常德市鼎城区集成松花皮蛋厂 | 高娟 | 常德市鼎城区集成松花皮蛋厂未按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要求组织生产案 |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罚款人民币5000元 | 2017.6.23 |
餐饮 | 常德市鼎城区谢家铺公立幼儿园 | 戴绪明 | 常德市鼎城区谢家铺公立幼儿园经营标签上无生产日期的食品“金辉”农家香米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1、没收2袋标签上无生产日期的“金辉”农家香米; 2、罚款5000元 | 2017.6.23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