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17年7月24日)
案件类型 | 当事人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案由 | 违反条款 | 处罚条款 | 行政处罚决定 | 决定时间 |
药品 | 常德市鼎城区金霞大药房 | 李祖鹏 | 常德市鼎城区金霞大药房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 1、停业整顿;2、罚款人民币6000元 | 2017.7.24 |
药品 | 湖南德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鼎城尧天平店 | 刘童 | 湖南德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鼎城尧天平店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 1、停业整顿;2、罚款人民币6000元 | 2017.7.24 |
药品 | 湖南德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鼎城长茅岭店 | 刘童 | 湖南德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鼎城长茅岭店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 1、停业整顿;2、罚款人民币6000元 | 2017.7.24 |
药品 | 常德星源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尧天平店 | 任英 | 常德星源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尧天平店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 1、停业整顿;2、罚款人民币6000元 | 2017.7.24 |
药品 | 常德星源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长茅岭店 | 任英 | 常德星源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长茅岭店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 1、停业整顿;2、罚款人民币6000元 | 2017.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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