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鼎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17年9月1日)

2017-09-01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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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类型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案由 违反条款 处罚条款 行政处罚决定 决定时间  
药品 常德市鼎城区十美堂健民大药房 刘平 常德市鼎城区十美堂健民大药房药品销售记录建立不规范案 《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 《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罚款人民币3000元 201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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