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18年2月)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单位企业名称或者违法自然人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 | 处罚结果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常鼎)食药监食罚〔2018〕002号 | 鼎城区中河口镇丁海诊所无证经营食品案 | 鼎城区中河口镇丁海诊所 | 丁海 | 无证经营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1,没收“红枫叶”牌鱼油软胶囊1瓶;“红枫叶”牌钙维生素D软胶囊1瓶(300粒/瓶);“红枫叶”牌钙维生素D软胶囊7瓶(200粒/瓶);“盖铂”牌钙咀嚼片4盒;“盖铂”牌钙加维D9盒;天添钙咀嚼片5瓶。2,罚款5000元。 | 自动履行 | 鼎城区食药局2018/2/1 |
(常鼎)食药监食罚[2018]010号 | 鼎城区武陵镇川香快洁菜经营部进货时未查验供应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 鼎城区武陵镇川香快洁菜经营部 | 代长春 | 进货时未查验供应商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自动履行 | 鼎城区食药局2018/2/1 |
(常鼎)食药监食罚[2018]015号 | 鼎城区斗姆湖镇开文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鼎城区斗姆湖镇开文商店 | 刘开文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罚款人民币5000元。 | 自动履行 | 鼎城区食药局2018/2/7 |
(常鼎)食药监行罚[2018]012号 | 鼎城区武陵镇艾珍食品店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食品案 | 鼎城区武陵镇艾珍食品店 | 罗艾珍 | 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 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自动履行 | 鼎城区食药局201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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