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十一)

2020-11-19 10:55 信息来源:鼎城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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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常德市鼎城区双桥坪镇磊磊超市经营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9年11月25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香蕉(散装)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19年12月9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4303191134080-S)显示,吡唑醚菌脂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处罚决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30元;

2、罚款人民币1970元。

二、常德市鼎城区黄土店镇龚建利批发部经营的干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6月16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干辣椒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0年7月23日,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YA20065973)显示,其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处罚决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0元;

2、罚款人民币5000元。

三、湖南老实人食品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实人纯谷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8月6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娄底市娄星区鹏泰百货金和店经营的由当事人生产的老实人纯谷酒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0年9月3日,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NO:A2020-J35382)显示,酒精度项目不符合GB/T 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生产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由于个人原因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该厂已关门停业,其妻子向辖区监管所提交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停产报告书》

四、常德市鼎城区灌溪购物中心经营的黄骨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7月21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黄骨鱼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0年8月17日,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4303200716285-S)显示, 其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 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本局于2020年9月11日依法立案调查,2020年9月14日,在本局调查过程中,检查发现当事人已没有经营黄骨鱼,且鱼摊已经关停,现场设备设施已经拆除,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当事人经营主体已不存在,案件承办人员对该案依法申请撤案,案件调查终止。

五、常德市鼎城区魏光辉水产经营部经营的黑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6月9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黑鱼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0年7月15日,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YA20063377)显示,其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处罚决定如下:罚款人民币5000元。

六、常德市鼎城区灌溪购物中心经营的黄颡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1月7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黄颡鱼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0年3月21日,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YA20011523)显示,其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处罚决定如下:罚款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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