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十三)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常德市鼎城区李云光水产批发部经营的鲫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5月23日,湖南省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李云光水产批发部经营的鲫鱼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0年6月17日,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CTT20050803743 )显示,其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处罚决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36元;
2、罚款人民币4964元。
二、常德市鼎城区向言和水产经营部经营的黄骨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5月23日,湖南省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向言和水产经营部经营的黄骨鱼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0年6月17日,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CTT20050803763 )显示,其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处罚决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82元;
2、罚款人民币20000元。
三、常德市鼎城区杨浩水产批发部经营的鲫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5月23日,湖南省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杨浩水产批发部经营的鲫鱼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0年6月17日,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CTT20050803764)显示,其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处罚决定如下:
罚款人民币20000元。
四、 常德市鼎城区石长丽经营的绿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5月18日,湖南省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石长丽经营的绿豆芽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0年6月4日,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CTT20050803367)显示,4-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因新冠疫情已关门停业。
五、常德市鼎城区陈赋华经营的绿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5月18日,湖南省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陈赋华经营的绿豆芽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0年6月4日,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CTT20050803373)显示,4-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因新冠疫情已关门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