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五)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常德市鑫汇丰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猕猴桃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9月10日,湖南省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猕猴桃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0年10月13日,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FHN20200934961)显示,其多菌灵项目不符合 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处罚决定如下:
1.罚款人民币5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1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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