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九)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相关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常德市德仙山泉酿酒厂的老泸春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7月20日,常德市德仙山泉酿酒厂的老泸春酒在宁远县步升超市天堂店被抽样检测。2021年8月18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4303210718632-S)显示,酒精度项目不符合GB/T 10781.1-2006《浓香型白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生产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已未生产经营。
二、常德市鼎城区草坪镇乐家生活店经营的白米粽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5月18日,湖南省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白米粽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随后,常德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检验报告》(NO:S202105-J194)显示,其商业无菌项目不符合 SB /T 10377-2004《粽子》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列》第十三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三十二条,处罚决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52.52元;
2、罚款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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