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十五)

2021-10-11 10:17 信息来源: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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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常德市鼎城北山泉水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7月30日,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A2021-J35228)。该报告显示:常德市鼎城北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刘海哥天然山泉水”(生产日期:2021-07-05,规格型号:16.9L/桶)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

2021年8月6日,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常德市鼎城北山泉水有限公司向其送达《检验报告》、进行产品确认、告知复检权利,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抽检不合格产品库存。

经核实,常德市鼎城北山泉水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共生产上述产品210桶,销售价格为1.5元/桶,销售金额315元。案发后当事人立即发出《召回公告》,因上述抽检不合格批次产品已全部流入市场,无法召回。

(三)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1年10月8日,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5元;2、处罚款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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