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二十二)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相关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常德桥南店的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8月11日,湖南省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的芹菜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随后,常德市食品检验所出具《检验报告》(NO:L2108CJ153)显示,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处罚决定如下:罚款人民币10000元。
二、常德市鼎城区大龙站毛第批发部的花生米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8月23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花生米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1年9月26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4303210824318-S)显示,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处罚决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75.25元;
2、罚款人民币2924.75元。
三、常德市鼎城区许家桥乡鑫福万家超市经营的精品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7月5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精品香蕉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1年7月26日,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FHN20210718593)显示,腈苯唑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处罚决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93.6元;
2、罚款人民币20000元。
四、常德市鼎城区许家桥乡鑫福万家超市经营的散装小籽花生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7月5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散装小籽花生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1年7月26日,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FHN20210718717)显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处罚决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93.6元;
2、罚款人民币20000元。
五、常德市鼎城区许家桥乡鑫福万家超市经营的散称瓜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7月5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散称瓜子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1年7月26日,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FHN20210718718)显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处罚决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93.6元;
2、罚款人民币20000元。
六、常德市鼎城区周家店镇秀珍商店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7月12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香蕉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1年8月6日,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2107024149)显示,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处罚决定如下:罚款人民币2000元。
七、常德市鼎城区周家店镇亮亮果业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7月12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香蕉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1年8月6日,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2107024158)显示,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处罚决定如下:罚款人民币2000元。
八、常德市鼎城区紫薇果森林水果超市经营的都乐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7月6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都乐香蕉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1年8月4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4303210716438-S)显示,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处罚决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45元;
2、罚款人民币2000元。
九、常德市鼎城区紫薇果森林水果超市经营的进口泰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7月6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进口泰蕉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1年8月4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4303210716436-S)显示,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处罚决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45元;
2、罚款人民币2000元。
十、常德市鼎城区紫薇果森林水果超市经营的泰国米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7月6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泰国米蕉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1年8月4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4303210716435-S)显示,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对此,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处罚决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45元;
2、罚款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