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二十四)
常德顺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1、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8日,本局收到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关于我辖区常德顺心食品有限公司的案件交办通知书 常市监交办(2022)75号及检验报告单一份(报告编号:NO:A2022-01-J774889)。报告内容显示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于2022年9月6日对常德顺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品名:“冰糖雪梨风味饮料”,生产日期:2022年8月28日,规格型号:250ml/瓶,生产厂名:常德顺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常德市鼎城区郭家铺街道孔家溶社区(桥南工业园阳园路以北,永兴路以西),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酵母项目不符合GB 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2、对生产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十三)项的规定。当事人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行了积极召回,对不合格原因进行排查并积极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处罚决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600元;
2、罚款人民币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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