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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购房谨慎选择 理性消费避免纠纷

2018-07-13 16:47 信息来源:常德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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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徐女士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称被中介广告吸引后向山东省乳山市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一套海景房,但随后由于房屋价格争议,要求取消与山东某房地产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并退还预交的房款,由此引发了一系列消费纠纷。

近年来,因工作、生活、投资等原因选择异地购房的消费者逐年递增。但消费者在选择异地购房时,对标的房所在地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动、购房政策、开发商信息、楼盘质量和项目周边配套设施等缺乏足够了解,极易引起异地购房消费纠纷。对此,市消委呼吁全市消费者,在异地购房时要谨慎选择,避免产生消费纠纷。

一、购房要结合自身条件。不要被“纯海景房、天然氧吧、拎包入住”等特色宣传诱惑,消费者在异地购房时要注意结合当地风俗和自身条件选购合适的房屋,要对自己的资金情况以及银行贷款时的信用等级有详细的了解,避免在与开发商签订预定协议后,因自身经济状况或者银行个人信用瑕疵,无法按期办结银行贷款按揭等手续而违约。

二、购买前一定要实地考察了解。消费者在购房前一定要前往房屋所在地实地考察该房屋的具体情况,切不可轻信售楼方的宣传广告和口头描述。除了实地查看标的房屋以外,消费者还要实地详细了解所购房产周边公交、医院、学校、道路建设、商场超市及菜市场等市政设施的配套情况,以及考察开发商的信用和品牌信誉。同时,购买期房的消费者还要仔细查看开发商是否取得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要谨慎对待广告宣传与口头承诺。要理性对待开发商现场提供的宣传资料、样板间、实景模型,以及现场楼盘销售代表(顾问)的“热情接待、口头承诺”等,要结合实地情况一一核实,有条件的可以在与商家协商一致后写进合同内。

四、要知晓当地的购房政策。当前国内房价飞涨,各地都采取了限制措施,但目前各地落实国务院的限购政策有所不同,因此具体要求也有所差异。消费者在外地购买房屋前一定要事前到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清楚购房政策以及限制条件,对自己是否属于政府限购对象,是否符合购房入户等条件进行充分咨询。如果是公积金购房,还需到当地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了解是否可以异地使用公积金。

五、遇到纠纷,要注意保存书面证据。如果遇到纠纷,要注意保存书面证据,如房产广告、中介承诺、购房看房协议等,并及时向不动产所在地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组织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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