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远离传销陷阱的提示
当前,传销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网络传销和以所谓“消费返利”“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旅游互助”等为名的一些新型传销形式在我市有抬头之势,传销“打而不死、遣而不散”的问题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打传工作形势依然严峻。鉴于上述情况,为维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远离传销陷阱,市工商局提示如下:
一是认清“消费返利”陷阱。一些企业组织或个人打着“创业”“创新”的旗号,以“购物返本”“消费等于赚钱”“你消费我还钱”为噱头,承诺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以此吸引消费者和商家投入资金。大部分“消费返利”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
二是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与传销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传销属违法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当前网络传销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具有极强的诱惑性、迷惑性,但其拉人头、非法牟取利益的本质不会变。广大市民要切实增强防范、抵制传销的意识,不要受所谓高额回报诱惑而误入传销歧途。
三是积极投诉举报。广大市民对掌握的“消费返利”等活动涉嫌传销违法行为的线索,可向公安机关和工商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公安110 工商12315 市打传办7227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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