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08年常德市鼎城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简章

2008-09-15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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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常人发〔20085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我区2008年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相关工作。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11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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