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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鼎城区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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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DR—2022—00001

常鼎政发〔202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农林场,区直相关单位:

现将《常德市鼎城区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9日

常德市鼎城区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22〕2号)、《常德市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常政发〔2022〕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年,全区净增市场主体6500户,总数达到51814户,其中净增企业1850户、“个转企”170户。到2025年末,全区市场主体达到69218户,其中企业14048户,个体5374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430户。

(一)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企业。大力培育四大千亿产业,积极发展四大新兴产业,形成产业集群,强力推进工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新建投产项目“入规”。2022年,全区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3家,至2025年末总数达到275家;净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至2025年末总数达到12家;净增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家,至2025年末总数达到38家。

(二)培育发展商贸流通企业。实施流通主体增量提质工程,不断壮大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规模,2022年净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10家,至2025年末总数达到132家。

(三)培育发展服务业企业。加快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努力构建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竞争力强的现代服务产业新体系。2022年净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5家,至2025年末总数达到116家。

(四)培育发展建筑业企业。支持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建行业品牌,提升企业竞争力。到2025年末,全区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总数达到40家。

(五)培育发展农业企业。实施“联百企兴千村”行动,围绕粮食、油茶、水产等特色产业,打造农业产业集群。2022年净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4家,至2025年末总数达到65家。

(六)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设立优质企业名录库和光荣榜(龙虎榜),实施区级工程技术中心培育行动。2022年净增高新技术企业23家(鼎城区2家、高新区21家),到2025年末总数达到162家(鼎城区22家、高新区140家);2022年净增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13家(鼎城区4家、高新区9家),到2025年末达到162家(鼎城区32家、高新区130家)。

(七)培育发展外资外贸企业。实施开放主体提升行动,壮大外资外贸企业队伍。2022年起,每年净增外商投资企业5家(鼎城区1家、高新区4家)、外贸实绩企业6家(鼎城区2家、高新区4家),至2025年末,外商投资企业总数达33家(鼎城区11家、高新区22家),外贸实绩企业总数达40家(鼎城区15家、高新区25家)。

(八)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大力推进企业上市突破行动,加大重点拟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力度,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至2025年末,全区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达到2家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优化市场准入。一是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严格执行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归集和报送制度。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等工作。二是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严格执行鼎城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三是优化升级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推动“照、章、税、金、保、医、银”数据一次采集、对接互通、集成办理,实现申请营业执照、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务Ukey、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业务1个工作日内同步办结。四是全面推行电子印章综合应用。对开办企业同步免费制发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货物报关、银行贷款、项目申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应用,启动电子印章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五是继续推行新开办企业印章“免费刻”。对新开办企业提供首套3枚印章(行政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免费刻制服务。(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公安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降低准营门槛。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现“准入即准营”。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审批和帮办代办服务,实现审批时间压缩30%以上。实施水电气“一窗办理”。推进“一照通”改革,实现涉企行政审批证照集成“一码涵盖、一照通行”。(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司法局牵头,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人防办〉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政务服务效率。以“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抓手,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加快推进“跨省通办”“全城通办”改革。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办”比例达到95%以上。推动政务服务下沉,着力构建“15分钟公共服务圈”。(区行政审批局、区优化办牵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鼓励创业就业。认真落实创业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个体工商户稳岗就业补贴等政策。优化城市规划布局,拓展城市就业空间。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中推荐一批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每家按照最高不超过3万元标准给予资助。(区人社局牵头,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信贷支撑。开展“金融入园惠企”“百行进万企”“行长结对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对接活动,促进政银企深度对接。深化“金融超市”平台推广应用,加大“信易贷”“信补贷”等政策性产品的推广应用。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可贷20万元,免收担保费,且贷款人实际承担的年利率不高于3%。(区政府金融办、区人社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接职责分工负责)

(六)减免房屋租赁费用。鼓励各类园区、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带头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结合实际确定减免期限或金额,对带头减免租金的载体给予政策和项目支持。(区国资中心牵头,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属国有企业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推进财政资金直达管理工作,确保资金直达市场主体,直接惠企便民。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积极兑现奖补资金。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新出台的减税降费组合政策,2022年减税降费8亿元。(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牵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落实社保惠企政策。严格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按照规定比例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牵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落实工会惠企政策。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先征收后全额返还支持政策。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调整或减免会费与服务性收费。(区总工会、区工商联牵头,区税务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充分运用好周转用地政策,抓好周转用地报批、供应、补充工作,确保周转用地规模。科学调度煤、电、油、气、运,积极组织开展价格监测和分析预警,严格落实国、省大宗商品的保供稳价政策。(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区供销社、鼎城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大清欠力度。开展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集中清理行动,督促及时足额兑付应付款项。加强预算管理,加快财评进度,完善保障措施,建立防范和治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违约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长效机制。(区工信局牵头,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国资中心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拓展品牌市场。鼓励鼎城籍品牌出湘、出境,积极组织名优特新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活动。支持企业对接“一带一路”倡议,对企业“走出去”及服务“走出去”的公共服务平台给予政策资金支持。支持中华老字号、湖南老字号传承创新发展,培育一批老字号领军企业。(区商务局牵头,区文旅广体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促进消费转型升级。开展“悦享常德Ÿ品质生活”消费促进行动,建立贯通全年、多元融合、模式创新的常态化消费促进机制。择优评选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重点培育项目,给予重点支持。鼓励实施消费促进政策,通过派发消费券、减免景区景点门票、举办各类节庆展销活动,支持餐饮、购物、旅游和体育等领域消费。(区商务局、区文旅广体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引导扶持“个转企”。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市场主体登记为企业。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可以依法沿用原字号,行业特点、经营场所(住所)不变的,原登记前置许可有效证件、经营场所证明可继续使用。支持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权益保护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对实施“个转企”的市场主体,符合条件的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税务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全力推动“小升规”。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名录库,筛选一批成长性好、创新力强、市场前景大的小微企业入库,并引导进入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对年度新增规模以上(首次入规)工业企业,由区财政在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每家2万元补助资金;对年度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由区财政在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每家2万元补助资金。(高新区、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积极实施“规改股”。支持企业推进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鼓励成长性良好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严格落实股改企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加大对改制企业的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区政府金融办、区国资中心牵头,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工商联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创新推进“普申高”。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领军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以推进创新平台建设与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引导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联系,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研发平台。支持指导各类市场主体承担实施科技计划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严格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成果转化项目奖补等激励政策。(区科技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着力培强规模工业企业。设立国家级园区、省级园区产业基金,利用产业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增加园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数字赋能,进一步做强大企业、培育“小巨人”。(区工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严格实施各类收费清单化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积极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严禁下达罚没收入指标。加大对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商业银行、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乱收费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区优化办、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市人防办〉区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动编制各领域“不(免)予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大力推广柔性监管、“互联网+监管”、包容审慎监管。全面实施跨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建立和完善信用监管机制,依法依规重塑企业信用。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做到信用核查符合条件的“承诺即办”。(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牵头,区人民法院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及各相关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牵头责任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系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区直相关部门分别成立工作专班,形成工作系统,明确具体责任人和联络员,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按月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各乡镇和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政府金融办等牵头责任单位要根据分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抓紧研究制定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分级分类制定任务书、路线图,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其他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分工,制定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

(二)严格督查问效,建立工作机制。一是调度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讲评、半年一总结、一年一考核。任务:总结工作,分析问题,提出相应措施。二是督查通报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区直部门及各乡镇进行督查,以通报、交办、约谈等方式促进工作落实。三是考核机制。将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年末对乡镇人民政府承担的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区直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主动性和积极性,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强化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加大对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组织现场推进会、工作交流会等形式,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和政策解读,正确引导企业预期,切实转变企业发展理念,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执行中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附件:1.2022年鼎城区市场主体培育目标分解表

          2.鼎城区市场主体发展目标清单

附件1

2022年鼎城区市场主体培育目标分解表

责任单位

年初总数

企业及个体增长总数

企业增长数

个转企

增长数

企入规

高新区

150

150

4

玉  霞

10568

1484

385

42

6

红  云

4558

663

231

16

3

桥  南

3717

548

11

17

5

郭家铺

3750

553

162

14

3

蒿子港

1003

137

29

4

1

石公桥

795

109

35

3

1

灌  溪

3425

468

210

11

3

牛鼻滩

1302

178

33

5

1

斗姆湖

1158

158

46

4

1

谢家铺

1655

226

56

6

1

黄土店

1552

212

46

6

1

花岩溪

827

113

35

3

1

许家桥

1108

151

45

4

1

中河口

682

93

24

2

1

尧天坪

806

110

31

3

1

草  坪

794

108

31

3

1

十美堂

1674

229

55

6

1

韩公渡

1327

181

35

5

1

周家店

853

116

36

3

1

镇德桥

391

53

19

1

1

双桥坪

862

118

33

3

1

蔡家岗

1472

201

59

5

1

石板滩

1035

141

53

4

1

合计

45314

6500

1850

170

42

附件2

鼎城区市场主体发展目标清单

指标类型

2021年

(期末值)

2022年

(净增值)

2025年

(目标值)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市场主体

45314

6500

69218

区市场

监管局

区发改局、区公安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

企业

7872

1850

14048

“个转企”

170

660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185

23

275

区工信局

区发改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3

2

12

省级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

20

4

38

限额以上商贸

流通企业

鼎城区92

10

132

区商务局

区发改局等

规模以上

服务业企业

85

5

106

区发改局

区工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广体局

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

36

0

40

区住建局

〈区人防办〉

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国网常德鼎城供电公司、区国资委

规模以上农产品

加工企业

49

4

65

区农业

农村局

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发改局

高新技术企业

鼎城区12

2

22

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和产业发展局

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税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

高新区79

21

140

评价入库科技型

中小企业

鼎城区25

4

32

高新区91

9

130

外商投资企业

鼎城区7

1

11

高新区招商合作局、区商务局

区市场监管局

高新区6

4

22

外贸实绩企业

鼎城区7

2

15

高新区9

4

25

上市公司

0

0

2

区政府

金融办

企业上市突破行动专项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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