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禁捕水域垂钓行为的通告
DCDR-2021-00002
常鼎政通告〔202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及《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发〔2020〕1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现就规范禁捕水域垂钓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钓区禁止垂钓
禁钓区范围一律禁止垂钓,禁钓区范围为:
(一)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即玉霞街道所辖一水厂区域、红云街道所辖鼎城水厂区域、郭家铺街道所辖四水厂等区域;
(二)沅水鼎城段褶纹冠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即沅水牛鼻滩(芦荻山乡蚕桑场至苏家吉电排)河段。
二、限钓区实施限钓措施
(一)限钓区指常德市鼎城区管辖区域内沅江、澧水河段除禁钓区以外所有水域。
(二)限钓区范围须遵守以下规定:
1.垂钓者应“一人一杆、一线一钩”休闲垂钓,禁止一人多杆、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方式进行垂钓。
2.禁止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进行垂钓。
3.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
4.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进行垂钓。
5.误捕误钓小于最低可捕标准的幼体及禁捕品种,必须及时放回原水体(外来入侵物种除外)。
6.禁止休闲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
三、法律责任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区农业农村部门、公安等执法机构依法予以处罚;凡在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并及时监督举报违法违规垂钓行为,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鼎城分局:110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0736-7813330
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0736-7382406
蒿子港镇:0736-7578341 中河口镇:0736-7570098
十美堂镇:0736-7574423 牛鼻滩镇:0736-7558041
红云街道:0736-7587858 玉霞街道:0736-7667113
斗姆湖街道:0736-7548758 郭家铺街道:0736-7587998
四、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