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行政审批证明(盖章)事项的通知
常鼎政办发〔2019〕8号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取消行政审批证明(盖章)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农林场,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区政府决定清理规范352项行政审批证明(盖章)事项。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许可事项证明材料的落实工作,凡是已取消的证明(盖章)事项,在开展行政审批过程中,不得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提高办事效率。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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