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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鼎城区电子商务经营者市场主体登记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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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鼎政办发〔2019〕10号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鼎城区电子商务经营者市场主体

登记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农林场,区直相关单位:

《鼎城区电子商务经营者市场主体登记办法》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3日

鼎城区电子商务经营者市场主体

登 记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电子商务经营者合法权益, 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行为,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注〔2018〕236号)以及《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湘政办发〔2016〕69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常德市鼎城区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市场主体登记, 以及依托常德市鼎城区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市场主体登记,适用本办法。

在常德市鼎城区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依据现有市场主体登记方式进行登记, 并可参考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

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市场主体登记应当遵循便利化登记原则。创新登记方式,实行线上登记,发放电子营业执照。

第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市场主体登记实行经常居住地属地登记原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市场主体登记机关, 负责本辖区内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市场主体登记。

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其下属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电子商务经营者市场主体登记。

第五条 鼓励非常德市鼎城区电子商务经营者到经常居住地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营业所在地不在常德市鼎城区,但通过常德市鼎城区各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可选择在常德市鼎城区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登记机关为所依托电子商务平台所在地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二章 登记事项

第六条 依托常德市鼎城区各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经营者登记类型原则上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 登记事项包括:

(一)经营者基本情况;

(二)名称;

(三)经营范围;

(四)经营场所。

第七条 经营者基本情况包括经营者的姓名和住所, 是指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公民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

第八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市场主体登记的, 可以按电商网络特点进行名称自主申报登记。名称自主申报登记应当遵守名称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并符合名称禁止、限制使用规则。

第九条 自主申报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 行政区划、字号、行业, 电子商务平台简称, 组织形式。如常德市鼎城区维海服装淘宝店。

第十条 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常德市鼎城区”应当放在字号、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简称、 组织形式之前。

第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应当体现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特色, 并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中的类别标准; 但需标注“仅限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涉及相关前置许可审批事项的, 应通过线下办理。

第十二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登记应当包含网络经营场所和经营者所在地址。

网络经营场所, 是指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互联网ID。

经营者所在地址, 是指电子商务经营者营业所在地的通信地址(由经营者自行申报);营业所在地不在常德市鼎城区,但通过常德市鼎城区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经营者所在地址统一为托管地址。

第三章 登记申请

第十三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市场主体登记暂实行现场注册登记,登记机关应当查验申请人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实行实名制登记。湖南省个体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开通后,全面实行网上全程电子化登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提供便利化服务。

第十四条 申请人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本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代为申请。

第十五条 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发放电子营业执照。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登记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 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再次提交的,应当当场发放电子营业执照。

第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改变经营范围的, 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终止电子商务活动的, 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章 登记管理

第十八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公示《营业执照》信息。

第十九条 已办理营业执照且其经营范围包含“网络经营”、“网上销售”或“网上提供服务”等经营项目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无需再次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9年4月2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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