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2月14日在常德市鼎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局长 刘 俊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面临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压力,财税部门紧紧围绕上级工作要求和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坚决落实过“紧日子”各项措施,全力以赴组织财政收入,多措并举狠抓财政监管,科学合理防控债务风险,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基本平稳。全年预算收支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1.收入执行情况: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7445万元,同口径比上年(下同)增加715万元,增长0.2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7789万元,增加13571万元,增长8.26%;上划收入完成99656万元,减少12856万元,下降11.4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24671万元,增加7895万元,增长6.76%;非税收入完成53118万元,增加5676万元,增长11.96%,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9.88%。
2.支出执行情况: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67084万元,减少84056万元,下降12.91%(主要原因是市县权责发生制改列收付实现制因素导致)。剔除上级指定专门用途的专项和上年结转支出226878万元,地方可用财力安排的支出完成34020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1.30%(主要原因是市县权责发生制改列收付实现制因素导致)。
3.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789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67110万元,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2299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28067万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026万元,加调入资金(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647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430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7084万元,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及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6099万元,加上解支出11829万元,加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2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4329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转下年支出9971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2021年,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6236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137万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6800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23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495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3624万元,加上解支出162万元,加调出资金(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634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3720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转下年支出1233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2021年,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03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7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34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万元,加调出资金(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30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31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转下年支出37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共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7041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3648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4830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7505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73631万元、转移支出646万元、其他支出63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1982万元,加上年结余6774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79722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省市财政结算尚未办理,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从今年的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总体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千方百计抓收入,稳住收入适度增长。一方面,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推进财源建设,大力培育骨干税源企业,促进重点产业税收提升。推进综合治税,狠抓协税护税,避免税收流失。另一方面,强化征收部门责任,政府强力调度,统筹抓好资产资源盘活;加强非税收入稽查,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2021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26%,保持了适度增长。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全年争取项目资金19.6亿元、专项债券8.68亿元、一般债券1.62亿元,有效缓解了发展的压力和收支平衡的矛盾。
2.尽力而为保运转,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坚决落实过“紧日子”各项措施,严控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性支出,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兜牢“三保”底线。2021年,全区共拨付保工资资金19.71亿元、保运转资金1.43亿元,确保人员工资待遇及时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拨付保基本民生资金20.89亿元,全力保障抗疫、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生态保护、教育文化等基本民生支出。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74%。
3.量力而行促发展,产业发展稳中有进。科学筹集资金,用好用活财政政策和加强资金扶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设立工业发展、“三产”发展引导资金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等,加快补齐产业链,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和上级专项资金争取力度,共为100多家企业申报专项资金近2亿元。安排城维资金5000万元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等,拨付资金3250万元,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统筹整合资金7.2亿元,重点用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和油茶产业发展等。争取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资金4000万元,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产业融合发展。
4.多措并举强监管,财政资金提质增效。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关于加强财政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的二十条实施意见》,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一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如期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上线运行,预算支出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全区2022年部门预算均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编制。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行财审联动。拓展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审核绩效目标401个,监控专项资金11.87亿元,覆盖率达100%。首次对PPP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对2018-2020年的8个政府专项债券进行了绩效评价,资金额度10.15亿元,绩效管理质量进一步提高。三是强化财政职能监管。加快直达资金拨付进度,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督”工作,加强涉农资金和财务收支监督检查,对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和“公务卡”使用情况实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查处相关问题。进一步规范财政评审行为,全年完成各类评审项目399个,送审金额14.29亿元,审减金额1.95亿元,综合审减率达13.65%。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实施政府采购项目781项,完成政府采购预算资金2.6亿元。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开展资产清理巡察,及时整改资产管理问题。
5.严守底线防风险,债务管控综合施策。坚持防化债工作月例会制度,积极配合平台公司与金融机构对接,推进隐性债务“六个一批”工作,缓释债务风险。加强债务监控预警,同时对于新增经营性债务,及时进行债务标识,严控债务率。规范平台公司融资行为,加快推进市场化转型。加大债券资金申报力度和加强债券资金管理,科学安排使用和抓好后续监管,精准安排对接项目,缓解项目建设资金压力。通过多措并举,确保了平台公司资金不断链,不发生债务违约的风险事件和舆情事件。
各位代表,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受疫情的持续影响和减税降费力度的加大,财政收入短收风险大。二是由于刚性支出连年增长,债务还本付息需求较大,加之抗疫特别国债和特殊转移支付等非常规性政策退出,区财政收支平衡十分困难。三是我区债务规模总额较大,综合债务率水平较高,债务形势日趋严峻。这些问题,都有待逐步加以克服和解决。
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2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各级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大力推进财源建设,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各项措施,全力兜牢“三保”底线,实施“预算改革年”行动,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债务风险防控,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由于2022年的政府预算是在未关账结算前编制的,在预计2022年收入时,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均是以2021年预计完成数作为收入的测算依据。
1.收入总计安排687349万元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90032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加12432万元,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96818万元,增长7%)。
①税务局139609万元,其中地方税收收入按上年预计完成数增长7%安排133322万元,教育费附加收入按上年预计完成数增长7%安排6287万元。
②非税局50423万元,按上年预计完成数增长7%安排。
(2)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132315万元,主要包括:税收返还5965万元、“省管县”体制基数补助2442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50312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14805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13755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10430万元、部门下放基数补助4368万元、江北税收补助4000万元、农商行税收征管权调整补助1800万元等。
(3)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40000万元。
(4)上级专项补助收入100000万元。
(5)调入资金(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5283万元。
(6)上年结转收入99719万元。
2.支出总计安排68734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4895万元。
①地方可用财力安排支出334895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13381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绩效奖金等),社会保障缴费19243万元,住房公积金91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962万元,部门及基层运转保障等公用支出28099万元,专项支出96167万元,非税拨款12423万元。
②专项转移支付列支140000万元。
③上级专项补助列支100000万元。
(2)上解支出12735万元。其中,体制上解319万元,专项上解12416万元(含出口退税上解32万元、中央借款和贡献款283万元、税务经费上划176万元、农业税价差上解423万元、部门上划191万元、体制改革上解省298万元、事权支出责任基数上解1746万元、教育费附加上解205万元、检法经费基数上划2802万元、定额上解市124万元、石门桥代管上解市1870万元、烟叶复烤公司税收上解397万元等)。
(3)预计结转下年支出99719万元。
2022年支出安排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压一般、防风险、提绩效”的原则,重点对以下方面予以保障:
一是竭尽全力,兜牢“三保”底线。2022年基本支出安排226305万元,主要是安排人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机关社保离退休费兜底和机关运转保障、村级运转保障等,用于保障工资、运转和基本民生相关支出。
二是统筹兼顾,支持经济发展与防控债务风险。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区本级安排城市维护建设资金5000万元、城乡环卫一体化资金4012万元、乡村振兴和农业及水利建设资金5032万元,积极支持城乡发展。预算安排政府债务付息、隐性债务还本付息和兑现PPP项目支出责任,防范债务风险。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1.收入总计安排120837万元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8500万元。其中,国土出让收入105000万元(其中,安排土地出让成本60000万元,净收益45000万元<含山砂收入>),其他基金收入35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转收入12337万元。
2.支出总计安排120837万元
(1)上解支出150万元(国土出让收入定额上解90万元、专项债券发行费上解6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支出2085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非税拨款2500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列支土地成本60000万元。
(5)调出资金(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25000万元。
(6)预计结转下年1233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2022年,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要求,全区5家国有企业(江南新城公司、阳明湖公司、自来水公司、鼎盛粮食集团、兴隆公司)纳入编制范围。经核实后,确定对2021年实现利润(股利)的3家国有企业(江南新城公司、阳明湖公司、兴隆公司)收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对江南新城公司、阳明湖公司的净利润,按照30%上缴比例收取;对兴隆公司的股利,按照40%国有股权比例全额收取,共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3万元(江南新城公司82万元、阳明湖公司21万元、兴隆公司180万元),同时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全部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具体安排详见2022年鼎城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等。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8754万元,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9159万元,收支相抵,本年结余9595万元,加上上年预计结余7720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6800万元。具体安排详见2022年鼎城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总表。
为确保完成2022年预算和财政工作任务,我们将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全力抓收入稳增长。一方面,全力推进“三高四新”战略,加快财源建设步伐,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施税收贡献与支持力度挂钩机制,整合各类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积极支持园区、产业、科技创新发展,夯实产业发展根基,涵养财源税源,为收入增长提供源动力。另一方面,强化收入征管,除强化征收部门责任、加强收入调度外,要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发挥信息平台和大数据作用,开展协税护税,做到抓小、堵漏与增收并举,确保应收尽收。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认真研判国家和上级扶持政策,继续加大争资争项力度,力争全年争取上级资金和专项债券超过40亿元,缓解财政压力。
2.强力控支出保重点。一是严控各项支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各项举措,对单位运转经费实行总额控制,剔除一次性因素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总额在上年实际执行数的基础上压减10%。各单位增加工作任务不另安排工作经费。规范人员待遇发放,禁止超标准、超范围。二是保障重点支出。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安排支出,按照上级考核要求落实乡镇(街道)、村(居)组织和城市社区的基本运转保障经费,多方筹集资金保障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环保治理、风险防控等重点支出。科学安排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支出,强化民生保障力度。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机制,对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点民生实事、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编制大事要事保障清单,统筹一切可以统筹的资源加以保障。
3.努力强管理提绩效。一是强化财政资源统筹能力。加强“四大预算”统筹使用的同时,加大对特许经营权、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等收入预算管理的力度,统筹抓好土地收益、国有资产处置、砂石开采等,将收入转化为财力。进一步推进专项资金深度整合,把实施乡村振兴、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安全饮水、文化教育卫生等项目资金整合起来,力争全年整合区本级资金3-5亿元,集中投入,发挥合力。加强国库往来清理力度,坚决收回往来欠款。扩大存量资金清理范围,对当年安排的基本支出年终结余一律不结转下年,对超过一年的区级专项和超过两年的上级专项以及无须继续使用的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使用。二是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进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重点项目的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探索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为预算编制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强化财政职能监管。加强财政监管信息化建设,对财政监督检查、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国资监督、“三公”经费等方面进行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好监管职能作用,提升财政资金效益。
4.着力控债务防风险。继续完善债务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债务预警监控,杜绝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和关注类债务,杜绝非法融资。严格管控政府投资项目,无资金来源的项目坚决不评审、不开工。积极稳妥化解债务,按照“控制新增、化解存量、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尽可能多的筹集资金用于化解隐性债务。大力推进隐性债务的“六个一批”工作,努力缓释债务风险。建立专项债券的项目库并完善申报机制,科学安排使用债券资金,有效平衡发展与债务关系,增强地方经济发展后劲。加快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做大做强平台公司。进一步规范平台公司融资行为,确保平台公司资金不断链,不发生债务违约的风险事件和舆情事件。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开局之年,财政部门责任重大。我们将不负人民重托,突出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实现经济“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打造现代江南、建设幸福鼎城”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