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鼎城区人民政府2020年决算公开

2021-08-31 10:33 信息来源:鼎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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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2020年总决算

一、2020年财政总决算报表及社保基金决算报表

二、2020年鼎城财政总决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2020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0年鼎城区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0年度鼎城区债务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2020年鼎城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第六部分鼎城区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1年1-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一部分

一、见附件一

二、2020年鼎城财政总决算编制说明

2020年财政总决算报表分析说明

2020年,面临疫情和减税降费的压力,鼎城区财政经济形势异常艰难。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财税部门紧紧围绕上级工作要求和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积极应对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疫情的影响,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共克时艰不断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狠抓资金监管,落实“三保”支出和支持经济发展,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基本平稳。

一、全区基本情况和2020年主要经济指标

鼎城区辖18个乡镇,4个农林场,4个街道办事处,区域面积224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41万亩,总人口74万人(含西洞庭4万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在职人员12864人,纳入本次报表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机构137个。

2020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84.8亿元,同比增长5.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8356元,同比增长5.2%。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743元,同比增长9.0%。

二、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2020年全区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21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8.8%,比上年增加10287万元,增长6.7%。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1140万元,比上年增加21073万元,增长3.3%。其中乡镇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842万元,占总支出的6.4%。乡镇大部分上级专项在决算中归口到专项资金的主管单位填列,没有填列在乡镇决算里面。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218万元,加税收返还收入9332万元,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62826万元,加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2708万元,加债券转贷收入34372万元,加上年结余28087万元,加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11656万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249万元,总计7474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1140万元,加上解支出11640万元,加债券还本支出13575万元,加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026万元,支出总计71938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转结余28067万元。当年实现了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2020年全区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213680万元,比上年增加113761万元,增长113.9%。基金预算支出184141万元,比上年增加110100万元,增长148.7%。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368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7223万元,加上年结余收入2383万元,加债务转贷收入54700万元,总计2979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4141万元,上解支出149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111323万元,总计295613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转结余2373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2020年全区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3万元,比上年减少112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比上年减少100万。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3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万元,加上年结余收入5万元,总计34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333万元。总计333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转结余9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财政收支结构分析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结构分析

1、分收入级次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完成

上年同期

同比(+-)额

同比(+-)%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276730

254092

22638

8.9

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64218

153931

10287

6.7

上划省级收入

22663

20274

2389

11.8

上划中央收入

89849

79887

9962

12.5

2、分征收部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完成

上年同期

同比(+-)额

同比(+-)%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276730

254092

22638

8.9

其中:税务

235089

213027

22062

10.4

财政

41641

41065

576

1.4

(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分析

1、分收入科目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完成

上年同期

同比(+-)额

同比(+-)%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64218

153931

10287

6.7

101

税收收入

116776

108034

8742

8.1

10101

增值税

41740

37946

3794

10.0

1010104

改征增值税

16813

18184

-1371

-7.5

10103

  营业税


-3

3

-100.0

10104

  企业所得税

13373

11560

1813

15.7

10106

  个人所得税

2547

2096

451

21.5

10107

  资源税

477

496

-19

-3.8

10109

  城市维护建设税

6765

6015

750

12.5

10110

  房产税

4839

4426

413

9.3

10111

  印花税

2015

2071

-56

-2.7

10112

  城镇土地使用税

3926

3536

390

11.0

10113

  土地增值税

12205

8657

3548

41.0

10114

  车船税

1241

1165

76

6.5

10118

  耕地占用税

4293

4968

-675

-13.6

10119

  契税

23146

24882

-1736

-7.0

10121

  环境保护税

164

219

-55

-25.1

10199

  其他税收

45


45


103

非税收入

47442

45897

1545

3.4

10302

专项收入

8454

8533

-79

-0.9

1030203

     教育附加收入

5801

4832

969

20.1

10304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0908

5514

5394

97.8

10305

  罚没收入

7503

7610

-107

-1.4

10307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20577

24240

-3663

-15.1

10308

捐赠收入


523

-523

-100.0

10399

  其他收入


1571

-1571

-100.0

2、分征收部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完成

上年同期

同比(+-)额

同比(+-)%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64218

153931

10287

6.7

  一、税务

122577

112866

9711

8.6

      增值税

41740

37946

3794

10.0

      企业所得税

13373

11560

1813

15.7

      个人所得税

2547

2096

451

21.5

      资源税

477

496

-19

-3.8

      城市维护建设税

6765

6015

750

12.5

      房产税

4839

4426

413

9.3

      印花税

2015

2071

-56

-2.7

      城镇土地使用税

3926

3536

390

11.0

      土地增值税

12205

8657

3548

41.0

      车船税

1241

1165

76

6.5

      耕地占用税

4293

4968

-675

-13.6

      契税

23146

24882

-1736

-7.0

      环境保护税

146

219

-73

-33.3

      营业税


-3

3

-100.0

其他税收

45


45


      教育费附加

4832

4832

0

0.0

  二、财政

41641

41065

576

1.4

(三)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结构分析

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51140万元,比上年增加21073万元,增长3.3%。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

本年完成

占全年支出的%

上年同期

同比(+-)额

同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51140

100.0

630067

21073

3.3

  一般公共服务

77895

12.0

84464

-6569

-7.8

  国防

949

0.1

440

509

115.7

  公共安全

27480

4.2

23103

4377

18.9

  教育

100717

15.5

82590

18127

21.9

  科学技术

9760

1.5

10584

-824

-7.8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5702

0.9

8744

-3042

-34.8

  社会保障和就业

86307

13.2

98918

-12611

-12.7

  卫生健康

69608

10.7

60800

8808

14.5

  节能环保

15085

2.3

21572

-6487

-30.1

  城乡社区

60420

9.3

31855

28565

89.7

  农林水

124785

19.2

124947

-162

-0.1

  交通运输

20850

3.2

32871

-12021

-36.6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

7227

1.1

6343

884

13.9

  商业服务业等

2666

0.4

2230

436

19.6

  金融

388

0.1

73

315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4544

0.7

13864

-9320

-67.2

  住房保障

13713

2.1

13142

571

4.3

  粮油物资储备

3561

0.5

2621

940

35.9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2434

0.4

2442

-8


  债务付息

9294

1.4

7924

1370

17.3

  其他

7755

1.2

540

7215

1336.1

(四)基金预算收支结构分析

2020年全区基金预算收入213680万元,其中污水处理费收入11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97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88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74041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8670万元,农林水支出36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577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1845万元,其他支出56358万元。

四、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全力抓征管,稳住收入增长。面临严峻的经济形势,区政府认真研判、强化收入调度,各征收部门主动作为、积极挖潜增收,保证了收入增长。税务部门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前提下,更加注重勤征细管,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的动态监控,强化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小税种税收入库管理,做到“颗粒归仓”。非税部门坚持依法征收、鼓励挖潜增收、落实以票管收,全面完成征收任务。国土部门积极应对,科学推地,实现土地出让净收益5.6亿元。与此同时,全区积极开展争资争项工作,预计全年争取上级投入和债券资金30亿元以上,其中,债券资金比上年增加3.7亿元;转移支付及财力补助比上年增加1.3亿元。

2.强力控支出,兜牢“三保”底线和确保重点支出。一是集中财力保“三保”。财政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压减一切不必要的行政开支,对一般性支出一律按10%压减,对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一律压减50%。坚持“三保” 支出的优先顺序,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兜牢“三保”底线。并认真清理用好结余结转资金,统筹用于疫情防控和“三保”方面急需支出。全年预算安排保工资资金19.89亿元、保运转资金1.41亿元,确保人员工资待遇及时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本级安排资金8600万元,按照标准落实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运转经费。按照标准提高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本级安排保基本民生资金21.86亿元,全力保障抗疫、教育文化、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基本民生支出。拨付防疫资金1456万元,用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一线医护人员临时补助、乡镇(街道)及村(社区)疫情防控等支出。安排资金1.3亿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开展农村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快城市学校提质改造,对阳明中学、江南中学、江南小学进行改造,支持红云小学和草坪芙蓉学校建设。统筹整合资金1000万元支持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支持惠民演出、送戏下乡、农村电影放映和图书馆、文化馆建设等。拨付社会保障资金18.39亿元,保障全区弱势群体生活补助、扶助与救助。提高低保对象保障标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560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380元/月。拨付社会保险基金26.81亿元,确保全区各类保险对象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的健康扶贫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二是统筹整合资金助力“三大攻坚”。多方筹资保障脱贫攻坚项目支出,整合安排专项扶贫资金7263万元(其中区级配套资金2406万元),实施精准扶贫,打造扶贫产业项目497个,受益贫困人口43029人。加大生态环境整治支持力度,筹措资金2.5亿元,重点用于石板滩石煤矿区生态环境修复、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和水土污染防治等。严控债务规模,积极稳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切实防范债务风险。三是多方筹集资金支持经济发展。落实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严格按照上级政策与要求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全年减少税费1.5亿元惠及企业。安排专项补贴资金1424万元,积极落实上级涉及疫情财政补贴政策。设立工业发展引导资金、“三产”发展引导资金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等,引导支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全区99家企业申报上级专项资金1.19亿元。加大投入力度,助力城乡协调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支农资金近5亿元,重点用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和油茶产业发展等。安排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066万元,推进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实施整村推进农村改厕并实行奖补,全年完成20073座。落实惠农惠民政策,发放惠农惠民补贴68项资金4.4亿元。安排城乡环卫一体化资金4500万元、水利建设资金10123万元、保障性住房资金6689万元、交通建设资金5719万元、土地整治资金1138万元,全面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安排资金5000万元支持城市基础设施维修、绿化管养、城市创建等。

3.着力抓监管,提升资金效益。一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严控预算追加。坚持“按财政预算、按用款计划、按项目进度、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支付,把好支付关口。进一步完善优化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对“三公经费”使用额度、公务卡结算、资金拆分、大额转账支出等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开展“互联网+监督”工作,对民生资金和村级账务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内控制度和专项风险防控办法,严格规范财政管理行为。严格按照“指标单独下达、资金单独下拨、支出直达收款人”的要求,通过“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直达资金的全流程进行实时监控。二是强化财政职能监管。强化财政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单位财务收支、扶贫资金、长江禁捕退捕专项补贴、单位资产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持“阳光、公正、公开”评审,严把“送审、评审、审批”三个关口,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407个,送审金额24.63亿元,审定金额21.88亿元,净审减金额2.75亿元,综合审减率达11.17%。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模式,严格执行采购预算制度,完成采购项目618个、采购额度5.87亿元,节约资金877万元;推进扶贫832平台农副业产品采购,完成采购金额39万元;启动湖南省电子商城政府采购平台,采购人166家全部录入,一级预算单位交易率达100%。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绩效目标“两个”全覆盖,对100万元以上项目重点监控,对单位整体支出及专项支出实行“三年一评”,评价结果在区人大常委会上进行报告和票决,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实行网上公开。积极应用绩效评价和运行监控结果,2021年预算编制应用绩效评价结果13个,调减取消项目9个、预算资金677万元。问题整改收回财政资金74万元。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由财政监督检查部门查处问责。

五、存在的问题和2021年财政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

 虽然过去一年取得了一定成绩,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运行日益艰难。由于受疫情和减税降费的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困难,本级财力严重不足。而各单位项目支出需求只增不减,加之脱贫攻坚、环保治理、债务还本付息及支持经济发展等支出需求较大,区级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财政面临压力前所未有。二是债务包袱日趋沉重。目前我区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债务规模大,综合债务率有所上升,存在较大风险,特别是还本付息压力大,影响财政正常运行。三是预算管理有待加强。目前有部分单位仍然存在收入征管不到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预算支出不合规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有待在今后切实加以克服和解决。为此,2021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弘扬扛鼎精神、打造现代江南、建设幸福鼎城”目标要求,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措施,全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债务风险防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力度,为推动经济恢复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1.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措施。大力压减非生产性支出和项目支出。对单位运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实行单位总额控制,今年在上年实际数的基础上一律压减10%;对社会保障和就业、安全维稳、教育、卫生健康等专项中政策性配套民生支出以外的其他专项一律压减20%;各单位增加工作任务不另安排工作经费。规范人员待遇发放,禁止超标准、超范围。规范国有资产资源管理、盘活闲置资产资源。坚持厉行节约。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强化能源、资源、办公节约意识,工会、党建等活动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开展,降低单位运行成本,节约各项支出。

2.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把积极组织收入、做大财政“蛋糕”作为财政工作当前第一要务。要加大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力度,增加财源税源,强化收入征管,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实现收入增长目标。强化税源管控,推进综合治税一体化平台建设,加强税收稽查,确保税收应收尽收。充分调动执收执罚部门积极性,强化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加大征缴力度,积极增收超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大砂石、矿产资源管理力度,增加处置收益。建立科学国土收入实现机制,对土地储备和出让情况实行月调度,确保国土收入不留缺口。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争取更多资金和政策,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3.全面强化财政监督管理。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加强资金盘活整合,将上级财政安排和本级预算安排,对支持方向、扶持对象和使用用途相同或相近的专项资金进行整合,实行跨部门统筹安排,2021年要在涉农、水利、经建等方面加大整合力度,力争整合2-3亿元,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强力清收库款往来,严控新增国库借款,加大清收力度,通过上级专项抵扣、区级专项抵扣、资产处置收入抵减、单位自筹资金归还等多种方式消化往来。积极盘活存量资金,除在建工程等跨年滚动项目外,对结余结转超过一年的区级资金、两年的上级资金以及无需继续使用或当年未分配下达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的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使用。二是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继续将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落实绩效评价问题整改,坚决将评价结果作为下年预算安排的依据。三是强化财政职能监管。要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检查、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三公”经费等方面的管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作用,提升财政资金效益。

4.严格防范债务风险。一是坚守“三个底线”。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合理调度国库资金,清理财政对外借款,严禁向平台公司出借和垫付财政资金,牢牢守住“三保”底线、国库库款安全底线和不发生财政运行风险的底线。二是积极稳妥化解债务。按照“置换一批、偿还一批、转化一批、归位一批、清理一批”的思路,处置化解存量债务,严控任何形式的新增隐性债务,严格落实“倒查问责,终身追责”的债务管理考核问责制要求。特别要严禁在乡村换届期间突击花钱、虚增债务、违规处置资产等行为发生。三是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加快推进平台公司转型,支持平台公司做大做强,增强“造血功能”,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还债,按期还本付息;加强PPP项目管理,科学规避项目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

第二部分 2020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附件二)

第三部分 2020年鼎城区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鼎城区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一、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情况

2020年上级下达我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共4027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75534万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2436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47352万元、专项补助收入1038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7223万元。

二、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严格按上级规定的用途及时拨付使用转移支付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1、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47352万元,截止12月31日已拨133601万元,结转下年13751万元。

2、专项补助收入103819万元,截止12月31日已拨

87042万元,结转下年16777万元。到科目的情况如下表(万元):

科        目

来源

已拨

结转下年

合    计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687

3320

1367

2、国防支出

30

0

30

3、公共安全支出

212

110

102

4、教育支出

2324

715

1609

5、科学技术支出

4850

4443

407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068

913

155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65

2013

352

8、卫生健康支出

7145

6932

213

9、节能环保支出

16877

13092

3785

10、城乡社区支出

12743

11129

1614

11、农林水支出

30957

27660

3297

12、交通运输支出

3666

2869

797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5371

3992

1379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163

981

282

15、金融支出

298

298

0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309

130

179

17、住房保障支出

7098

7098

0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170

170

0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938

228

710

20、其他收入

1448

949

499

3、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补助27223万元,截止12月31日已拨26998万元,结转下年225万元。

第四部分2020年度鼎城区债务情况说明

关于2020年度鼎城区债务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止到2020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为40.35亿元。政府债务中,一般债务有26.34亿元,专项债务有14.01亿元。政府债务已纳入限额管理。

二、债务资金的主要投向

2020年我区债务资金主要投向公益性项目,包括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卫生、农林水利建设等方面,其中主要投向:交通运输1.46亿元;住房性保障1.6亿元;教育0.47亿元;农林水利建设1.53亿元;其他支出3.74亿元。

三、2020年举借新债情况

2020年我区举借新债8.91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0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5.47亿元;再融资债券1.36亿元。新增债务主要用于存量债务的还本及我区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

四、2020年政府债务的偿还情况

现在我区政府债务的偿还措施主要有:债务单位自行消化、区财政预算安排偿债资金、通过上级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化债等途径。2020年我区已偿还政府债务本金共4.1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4.13亿元,无专项债务还本。

第五部分2020年鼎城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鼎城区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

工 作 总 结

今年,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的重视以及各预算单位的配合下,预算绩效管理部门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创新预算绩效管理思路,统筹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区本级305个专项及122个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对十美堂镇人民政府等6个乡镇进行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教育优先发展”等11个专项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全年进行绩效运行监控2次,专家点评3次,全面启用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平台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推进,10月份受邀在全省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会上分享了鼎城的经验做法。

一、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着力完善绩效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省级政策规章条例,结合鼎城实际,拟定了2个《办法》,一个是区政府出台的《鼎城区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常鼎政函﹝2020﹞10号),确保了结果应用的执行;另一个是区财政印发的《鼎城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常鼎财发﹝2020﹞6号)和绩效运行监控考核细则,加强了监控管理与考核。《办法》注重了与时俱进,汲取了最上层的管理理念和成果,并做到了上下结合,全面应用。今年项目评价时,按财政部新修订出台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及时调整了评价指标体系,突出了结果导向,产出和效益指标权重不低于60%。同时还将上级文件进行了整合和精简。今年还细化了区政府绩效评估考核办法中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内容,明确了考核分值。通过不断完善管理流程和相关制度,极大地化解了工作的矛盾和阻力。

(二)全力拓展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

2020年绩效目标实现信息化管理全覆盖,各预算单位共申报绩效目标427个,其中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122个,申报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305个,申报区本级专项资金155672万元,占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25个百分点,占地方可用财力安排支出324207万元的48%,比上年增长22个百分点。加强了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将绩效目标审核任务分解到5家会计师事务所,绩效目标审核覆盖率100%。

(三)大力推进绩效运行监控

加强日常监控和重点监控。年中,预算单位在申请拨付年初预留资金时,由绩效评价股比照年初绩效目标审核确认后再拨付,对区本级追加5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求同步申报绩效目标。今年对区本级专项支出项目进行了2次运行监控:6月份对全区所有305个专项的实施进度进行了全面监控,11月底对区本级预算100万元以上的157个专项资金实行了侧重于制度健全性、及时性、合规性、有效性的重点绩效监控。2020年监控总金额155672万元,绩效监控覆盖率100%。

   (四)全面提升绩效评价质量

2020年共完成重点评价17个,对石板滩镇、石公桥镇、十美堂镇、灌溪镇、牛鼻滩镇、韩公渡镇6个乡镇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金额75500万元;对2019年“公路养护经费”等11个项目进行了专项重点评价,评价金额5500万元。重点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的1个,“良”14个,“较差”2个。全年开展了3次内部专家点评,中介敢评、专家敢说,提升了绩效评价质量。

(五)严格应用评价及监控结果

今年共提出2021年预算编制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13条,建议对相关项目的预算调减8个,调减预算资金177.94万元,取消项目1个,取消预算500万元。今年绩效评价后,财政部门先后对15个单位下达了《问题整改通知书》,被评价单位在45天内向区财政部门提交了《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书》及佐证资料,区财政部门对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审查验收。通过整改,收回财政资金74.52万元,相关单位修订完善了单位原有的各项管理制度、集体决策及三重一大制度,根据绩效评价指出的管理漏洞制定了新的管理办法。今年起,重点评价问题整改不跨年,问题整改结果将作为财政评估相关单位绩效的依据。加强监督问责,重点评价反映的突出问题已移交区财政局监督部门,依法对违规的预算单位进行处罚。

二、主要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成效

1、构建了从源头到终端“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

一是事前做实绩效目标。预算绩效目标是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无立项依据、未设定绩效目标或财政审核未通过的不安排预算。

二是事中加强监控,提高执行有效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及时发现绩效目标执行偏差和管理问题,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重大政策、项目要及时调整、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落实。

三是事后重点评价及结果应用。明确绩效评价的重点,对评价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让绩效评价成为财政监督的着力点和抓手。建立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建立了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区委、区政府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了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了评价结果报告机制,预算部门和单位按要求及时将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区财政部门,对绩效评价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由财政部门向区委、政府、人大报告;建立了绩效信息公开机制,财政部门、预算部门负责公开除涉密内容外的绩效目标、评价报告等绩效信息,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重要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与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同级人大、同步向社会主动公开;建立了绩效管理监督机制,人大监督关口前移,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参与新增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绩效评价。同时,对绩效运行监控、绩效结果公开等情况进行联动监督。

2、拓展了“全方位”、“全覆盖”绩效管理视野

将全区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衡量部门和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推动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确保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将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范围涵盖全部“四本预算”。

3、完善和加强了各环节预算绩效管理保障

区政府和区财政建立和完善了预算绩效各环节管理办法,引导和规范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同时着眼长远,加强后备绩效力量及预算绩效管理软件支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专项过多,增加了财政预算和绩效目标审核成本。2019年区级专项723个,2020年整合后压减到305个,很多专项是按多年来的惯例安排的,没有立项依据,预算编制审核时也忽略不审,还是继续按往年惯例安排,这批专项虽然每个金额不大,但数量多了也是一笔不小的预算,且增大了绩效目标申报及审核工作量,审核成本也相应增加。

2、专项预算不精准,缺乏绩效事前评估。部分大额专项预算数就是一个大约加估计数,特别是基金预算安排的个别专项,没有预算到单位,责任主体不明确,预算编制时无法提供资金使用明细方案,绩效目标没有细化量化的具体内容,绩效监控无参考依据,不便于资金监管。

3、问题整改有欠缺,与预算编制衔接不够。个别单位领导对绩效评价指出的问题重视程度不高,有些问题真的可大可小,不可一笔勾销。预算编制时应用评价结果不全面,与预算安排衔接力度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及相关建议

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要求,2021年重点扩大覆盖面,提升工作质量。2021年的主要工作思路及建议:

(一)对整体及所有专项目标进行申报、审核,完成率达100%;

(二)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重点完成6个乡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完成8个以上专项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完成率100%;聘请专家进行点评3次以上;

(三)对区本级专项支出项目进行2次重点运行监控,监控面100%;

(四)全面应用2021年绩效评价结果,完成当年绩效评价问题整改,整改到位率100%。

建议:加强项目事前评估和财审联动工作,继续压减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申报数量,对按惯例安排的众多小专项逐项进行认真清理,取消按惯例安排,没有立项依据的不予安排申报绩效目标。对大额专项明确预算主体,进行事前绩效评估,钱随事走,精准预算,尽量避免事中、事后追加。不回避问题,加强整改力度,预算安排时全面有效应用绩效评价结果,严格按照《常德市鼎城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进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六部分鼎城区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1年1-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鼎城区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和

2021年1-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1年8月13日在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41次会议上

鼎城区财政局局长刘  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1年1-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情况

2020年,区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围绕“弘扬扛鼎精神、打造现代江南、建设幸福鼎城”奋斗目标,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严峻挑战,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着力强化财政监管,全面深化财政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财税工作目标,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6.6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1.67亿元,非税收入4.95亿元。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将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16.12亿元,调减0.50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1.32亿元,调减0.35亿元;非税收入4.80亿元,调减0.15亿元。

实际执行情况是,2020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42亿元,比调整预算增加0.3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86%,比上年增加1.03亿元,增长6.68%,其中:税收收入11.68亿元,比上年增加0.87亿元,增长8.09%,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1.11%;非税收入4.74亿元,比上年增加0.15亿元,增长3.36%,占比28.89%。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56.92亿元。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62.78亿元,调增5.86亿元。

实际执行情况是,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5.11亿元,比调整预算增加2.3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3.71%,比上年增加2.11亿元,增长3.34%。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10.69亿元。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21.76亿元,调增11.07亿元。

实际执行情况是,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1.37亿元,比调整预算减少0.3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21%,比上年增加11.38亿元,增长213.85%。主要原因是核算口径发生变化,土地出让成本7亿元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10.69亿元。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18.88亿元(含新增专项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支出),加上上年结转支出和上级专项补助支出1.80亿元,减去调出资金增加部分及结转下年支出6.02亿元,调整后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际为14.66亿元,调增3.97亿元。

实际执行情况是,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8.41亿元,比调整预算减少0.4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51%,比上年增加11.01亿元,增长248.7%(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国有土地出让成本支出;二是新增专项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03亿元。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未做调整。

实际执行情况是,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03亿元,与调整预算持平,比上年减少0.02亿元。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3亿元,全部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未做调整。

实际执行情况是,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零,与调整预算持平,比上年减少0.01亿元。

(二)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2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8.49亿元,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44亿元,加上年结转收入2.81亿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2亿元,加调入资金11.1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4.7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11亿元,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36亿元,加上解支出1.16亿元,加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71.9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下年2.81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37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72亿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47亿元,加上年结转收入0.2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9.8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41亿元,加上解支出0.01亿元,加调出资金11.1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9.5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下年0.24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3亿元。全部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年终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84亿元,加上级补贴及利息等收入8.1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4.9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25亿元,加上解及其他等支出0.6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2.93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03亿元,加上年结余9.15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1.18亿元。

(三)重点支出完成情况

1.农林水支出。农林水支出完成12.47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安排资金6.16亿元用于农业产业发展;安排资金1.46亿元用于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公益事业奖补;安排资金0.78亿元用于林业发展和油茶产业发展;安排资金2.29亿元用于改善水利基础设施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安排资金0.66亿元用于脱贫攻坚等。

2.教育支出。教育支出完成8.62亿元,增长4.48%,其中:安排资金6.69亿元足额落实教师队伍人员待遇;安排资金1.10亿元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普通高中助学金、中职助学金、中职免学费、民办教育和学前教育等政策配套;投入资金0.60亿元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和三年攻坚行动以及落实学校安保及校车管理。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8.63亿元,下降12.7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其中:筹集资金1.47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安排资金2.56亿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兜底;安排资金1.18亿元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安排资金0.31亿元用于稳岗就业;安排资金0.93亿元用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和临时社会救助等;安排资金0.81亿元用于抚恤安置和残疾人护理等。

4.卫生健康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6.96亿元,增长14.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等相关支出增加),其中:安排资金1.06亿元用于公共卫生项目和疫情防控;安排资金3.50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排资金0.56亿元用于计生事业发展;安排资金0.27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等。

5.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支出。一是大力支持产业发展。安排资金4.45亿元加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大力支持高新产业园发展;安排资金0.07亿元用于引导工业、现代服务业、旅游业发展,鼓励中小微企业发展与创新,引导第三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整合资金0.50亿元扶持优质稻产业、油茶产业、蔬菜产业等特色农业产业,培育农业精品品牌。二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支持临江棚改、过江隧道、阳明湖开发等重点项目建设。三是切实提升江南城区城市品位。安排资金0.90亿元用于支持城市基础设施维修、绿化管养、城市创建、城市清扫保洁、控违拆违、城市管理考评等。四是单位运转保障进一步向基层倾斜,村级低限运转保障水平由上年村平27万元提高到28万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20年底,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0.89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0.8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6.35亿元、专项债券14.51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内。

2020年,上级财政下达我区债券资金8.9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44亿元(新增一般债券2.08亿元、再融资债券1.36亿元)、专项债券5.47亿元(新增专项债券5.47亿元)。本年偿还债券本金1.36亿元,均为一般债券还本。新增一般债券按规定全部用于公益性建设项目,新增专项债券全部用于善德陵园、江南污水处理设施和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

(五)上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201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区财政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9个问题,其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的问题。已整改,2020年,我们已将上年应缴未缴的非税收入,按预算管理方式分别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2.关于预算安排不科学,未充分考虑上年执行情况的问题。已整改,区财政局牵头各相关单位积极整改落实,在编制预算时,严格结合绩效考评结果和审计意见,充分考虑上年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安排预算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关于部门预算单位支出进度缓慢,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已整改,财政部门积极督促各单位加快项目进度,查找支出进度偏慢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按规定要求办理支付。

4.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精准的问题。已整改,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要求各预算单位将常年性的上级专项按上年实际数编入年初预算,同时对需要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编入单位部门预算草案,不断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完整性和精准度。

5.关于超年度结转非税待查收入1648.5万元未及时清查处理的问题。已整改,我们一方面督促相关单位对待查收入及时进行确认,另一方面对单位仍未确认的超年度结转收入收回财政统筹,纳入公共预算管理。

6.关于土地价款13150万元未及时征缴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除确属客观因素外(顺沅房产3600万元,因建新路、祥云路未通,地块不具备施工条件未缴款;朗泰公司2200万元因公司资金未缴款),其余款项已征缴到位。

7.关于超过两年的结转结余资金8927.68万元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已整改,一方面,我们积极与相关单位衔接,督促单位加快项目进度,及时办理项目结算。另一方面,将无须支付的专项资金,作为结余资金收回财政统筹。

8.关于统筹使用部门预算存量资金不合规的问题。已整改,今年已将年初收回存量资金向相关单位正式发文,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9.关于财政资金出借额度大的问题。已整改,一方面,通过单位自筹资金归还、抵扣财政拨款、资产处置收入归还等方式,继续加强对借出款项的清收;另一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严控新增国库借款,严禁“以借代支”,力争把国库往来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六)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决议、意见落实情况

1.《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定》(常鼎人发〔2020〕14号)要求区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应当严格要求,加大对“执行不能”司法救助的支持力度,年度财政预算中要适度增加司法救助资金的安排,切实解决因“执行不能”导致生活困难当事人的基本生活所需。落实情况是:区政府及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执行不能”导致生活困难当事人的基本生活所需问题。2020年实际支出因“执行不能”导致生活困难当事人生活所需司法救助资金37万元。结合上年情况,2021年安排司法救助资金42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增长幅度达13.52%,高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同时积极引导民政部门从大病医疗救助、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资金中适当倾斜,拓宽救助资金来源。

2.《关于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审议意见》(常鼎人发〔2020〕8号) 区政府需强化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严格落实市委常委办发〔2019〕1号文件,从人员、装备、技术、政策等各方面给予支撑,切实解决好基层监管部门的后顾之忧。落实情况是:区政府及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经费保障问题。2020年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依法委托的执法部门经费足额保障,共安排安全生产监管经费524万元,2021年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经费保障力度,安排经费549万元,增长4.8%,保障标准已达7.32元/人,远超过市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管专项经费不低于4元/人的保障标准。

总的来看,2020年,虽然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在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收支矛盾日益突出,预算执行约束有待加强,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升,财政监管需更加严格,风险隐患持续释放等。对此,我们将积极作为,通过加快发展、严格管理和深化改革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1年1-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1-7月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1-7月,全区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6亿元(税收7.54亿元、非税2.92亿元),占年初预算的59.72%,增加1.55亿元,增长17.45%,非税收入占比27.9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区本级完成6.60亿元,占年初预算的55.06%,高新区完成3.86亿元,占年初预算的69.81%。全区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47亿元,占年初预算的7.52%。

2.支出完成情况。1-7月,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22亿元,增加1.72亿元,增长5.84%。全区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16亿元,下降5.03%。

(二)财政收支运行主要特点

1.税收收入启稳,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1-7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46亿元,占年初预算的59.72%,同比增长17.45%,超序时进度1.41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54亿元,占年初预算的60.47%,同比增长20.31%。通过深入分析,2020年受疫情影响,各行业基本全面停工,税收收入大幅下滑,今年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各行各业全面复工复产,税收收入增长较快。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同期欠序时进度9.39个百分点,今年还超进度1.41个百分点。截止7月,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2.09%,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

2.民生及重点支出保障到位。虽然全区各行业全面复工复产,税收启稳,但区本级净财力仅完成8.71亿元,占全年区级收入任务的39.59%,主要是国土出让收入入库进度滞后。在收入不均衡的前提下,区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倾力保障了“三保”支出和重点民生支出需求,认真落实了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高支出基数的情况下,1-7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1.22亿元,同比增加1.72亿元,增长5.84%。重点保障了乡村振兴、环保治理、债务付息、疫情防控、学校建设、城市维护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平衡实现难。①从收入的情况来看。区级财政可挖潜的财力严重不足,为平衡预算财政需要筹集更多的可用财力,导致今年预算安排收入时,将一些不确定性的收入也纳入了预算安排,增加了收入短收的风险。如今年的砂石资源拍卖收入和经营性资产处置收入都存在短收的风险。②从上级财力性补助来看。去年因新冠疫情影响,全国各地财政收入严重下滑,国家为保障地方财政平稳运行,发行了2万亿抗疫特别国债,去年我区争取了上级特殊转移支付1.05亿元,抗疫特别国债1.19亿元,共计2.24亿元,今年国家已明确不再发行特别抗疫国债,为此,与去年相比,直接减少我区2021年净财力2.24亿元以上。③从支出的情况来看。人员增支、民生政策性配套等支出刚性增长,特别是近年来,几次人员调资、提高乡镇人员工作补贴、职务职级并行、执法部门岗位津贴大幅提标、绩效奖励和综治考核奖励等增支巨大,同时上级又不断出台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民生政策配套,加之脱贫攻坚、环保治理、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经济发展及债务还本付息等支出需求较大。同时,因无财力,年初未安排的支出和后段新增支出,预计还有6.20亿元需要安排,区财政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收入增长和支出增长持续倒挂,预算平衡的难度越来越大。

2.收入入库不均衡,资金调度难。区级收入中,除地方税收外,主要来源是非税收入和国土出让收入两部分。从非税收入来看,非税收入中的重点是资产处置收入,2021年主要是山砂开采权出让收入和部分资产处置收入。资产处置收入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一方面可供处置的资产(资源)不多,不能形成稳定的收入来源;另一方面,处置的前期工作较多,流程复杂,且存在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难度相当大,收入真正入库基本要在年底。2021年资产处置收入预算安排2.06亿元,截止7月末仅完成820万元,完成比例为4%。更重要的是,河砂开采权出让收入,因政策调整本年已无法实现收入,山砂开采权出让收入,需通过省里挂牌,从当前进度来看,年底前实现收入也很困难。从国土出让收入来看,我区目前可供出让的土地资源匮乏,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储备地块,每年都是根据年度收入任务确定拟推出的土地计划。每推一宗地都要经过土地报批、征拆、挂牌、摘牌多个程序,其中每一个环节耗时都较长,收入入库基本上都是在领导强力调度下勉强集中在年底入库。目前国土出让净收入仅入库2422万元。由此可见,收入入库不均衡,而支出是均衡性的,特别是“三保”支出,只要有一个月没按时发工资,将会出现各种不利的社会舆情。为此,年中各月库款调度紧张,财政不得不多次采取向上级争取超调资金,强行延缓区级专项支出进度等方式,全力保障“三保”支出和每月末的库款保障水平考核。

(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目标的措施

1.强化收入征管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在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全区上下全力以赴抓收入,强化征管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做到颗粒归仓。在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培植财源的同时,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和项目的跟踪管控分析,加大土地报批挂牌出让力度,充分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完成年初收入计划。

2.强化争资争项,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一方面科学制定争资争项任务,强化部门工作责任,严格兑现奖惩措施,激发部门争资争项工作主动性。另一方面科学统筹整合资金。在申报环节上要与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年初预算安排相结合,重点申报区委、区政府决策实施的项目。在使用环节上,对支持方向、扶持对象和使用用途相同或相近的,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具体要求的专项资金进行整合。项目所需资金优先从争取的上级专项资金中,跨部门统筹安排,不足部分再由区财政视财力安排,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3.强化支出管控过“紧日子”。大力压减支出,坚持两个优先。落实过“紧日子”措施,对非必要、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一律压减。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保障标准的“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审慎出台除疫情防控以外的新增支出,确需出台的,应先征求财政部门意见。筹集财力重点保障污染防治、脱贫攻坚、民生实事等项目的资金需求。控制政府项目建设规模。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没有落实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坚决不批,严禁项目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

4.强化库款管理,确保库款运行安全。清理存量资金保障库款余额,对借款单位及时下达催收函并按月督导进度,通过及时还款、抵扣财政拨款和预算安排等措施加大国库往来资金的清理回收力度。严禁新增国库借款,加强库款管理,确保库款往来规模只减不增。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对接,合理调度库款,保障资金需求。

5.强化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通过严格财政资金的审批与拨付,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和审计结果的运用,突出财政监督检查,加强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及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迎难而上,担当作为,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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