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鼎城区人民政府2019年决算公开

2020-10-13 14:57 信息来源:鼎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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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19年总决算

一、2019年财政总决算报表

二、2019年鼎城财政总决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2019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9年鼎城区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19年度鼎城区债务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2019年鼎城区社会保险基金决算

第六部分2019年鼎城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第七部分鼎城区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0年1-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一部分

2019年总决算

2019年财政总决算报表

见附件1

二、2019年鼎城财政总决算编制说明

2019年财政总决算报表分析说明

2019年财税部门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建总揽,紧跟区委决策部署,扎实创新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局党组及党总支不断加强党建工作的领导,全面履行从严治党责任,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政治思想教育,强化理论武装,全面提升政治素养。打造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廉洁清正”的财政干部队伍。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一、全区基本情况和2019年主要经济指标

鼎城区辖18个乡镇,4个农林场,4个街道办事处,区域面积224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41万亩,总人口79万人,其中农村人口56万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3512人,纳入本次报表编制范围的机构168个。

2019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4.63亿元,同比增长8.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6460元,同比增长8.8%。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195元,同比增长9.2%。

二、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2019年全区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93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4%,比上年增加16172万元,增长11.7%。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0067万元,比上年增加112262万元,增长21.7%。其中乡镇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482万元,比上年减少13585万元,减少20.3%,占总支出的8.5%。乡镇一般预算支出比上年支出减少的原因是统计口径的变化,从2019年起,街道支出不再纳入乡镇支出的范围。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931万元,加税收返还收入10102万元,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39537万元,加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5758万元,加债券转贷收入61766万元,加上年结余28242万元,加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61838万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621万元,总计7357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0067万元,加上解支出12226万元,加债券还本支出41166万元,加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249万元,支出总计70770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转结余28087万元。当年实现了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2019年全区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99919万元,比上年增加43992万元,增长78.7%。基金预算支出74041万元,比上年增加14191万元,增长23.7%。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9919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6030万元,加上年结余收入2493万元,加债务转贷收入31340万元,总计1397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041万元,上解支出124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61493万元,加债务还本支出1741万元,总计137399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转结余2383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2019年全区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45万元,比上年减少294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万,比上年减少365万。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45万元,加上年结余收入5万元,总计4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345万元。总计445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转结余5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财政收支结构分析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结构分析

1、分收入级次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完成

上年同期

同比(+-)额

同比(+-)%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254092

225222

28870

12.8

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53931

137759

16172

11.7

上划省级收入

20274

17627

2647

15.0

上划中央收入

79887

69836

10051

14.4

2、分征收部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完成

上年同期

同比(+-)额

同比(+-)%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254092

225222

28870

12.8

其中:税务

213027

189648

23379

12.3

财政

41065

35574

5491

15.4

(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分析

1、分收入科目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完成

上年同期

同比(+-)额

同比(+-)%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53931

137759

16172

11.7

101

税收收入

108034

97612

10422

10.7

10101

增值税

37946

33295

4651

14.0

1010104

改征增值税

18184

18202

-18

-0.10

10103

  营业税

-3

-4

1

-25.0

10104

  企业所得税

11560

8427

3133

37.2

10106

  个人所得税

2096

3436

-1340

-39.0

10107

  资源税

496

701

-205

-29.2

10109

  城市维护建设税

6015

5829

186

3.2

10110

  房产税

4426

3123

1303

41.7

10111

  印花税

2071

1484

587

39.6

10112

  城镇土地使用税

3536

2620

916

35.0

10113

  土地增值税

8657

14153

-5496

-38.8

10114

  车船税

1165

1048

117

11.2

10118

  耕地占用税

4968

3461

1507

43.5

10119

  契税

24882

19834

5048

25.5

10121

  环境保护税

219

205

14

6.8

103

非税收入

45897

40147

5750

14.3

10302

专项收入

8533

7097

1436

20.2

1030203

     教育附加收入

4832

4573

259

5.7

10304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5514

7715

-2201

-28.5

10305

  罚没收入

7610

7352

258

3.5

10307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24240

15889

8351

52.6

10308

捐赠收入


523

-523

-100.0

10399

  其他收入


1571

-1571

-100.0

2、分征收部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完成

上年同期

同比(+-)额

同比(+-)%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53931

137759

16172

11.7

  一、税务

112866

102185

10681

10.5

      增值税

37946

33295

4651

14.0

      企业所得税

11560

8427

3133

37.2

      个人所得税

2096

3436

-1340

-39.0

      资源税

496

701

-205

-29.2

      城市维护建设税

6015

5829

186

3.2

      房产税

4426

3123

1303

41.7

      印花税

2071

1484

587

39.6

      城镇土地使用税

3536

2620

916

35.0

      土地增值税

8657

14153

-5496

-38.8

      车船税

1165

1048

117

11.2

      耕地占用税

4968

3461

1507

43.5

      契税

24882

19834

5048

25.5

      环境保护税

219

205

14

6.8

      营业税

-3

-4

1

-25.0

      教育费附加

4832

4573

259

5.7

  二、财政

41065

35574

5491

15.4

(三)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结构分析

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30067万元,比上年增加112262万元,增长21.7%。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

本年完成

占全年支出的%

上年同期

同比(+-)额

同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30067

100

517805

112262

21.7

  一般公共服务

84464

13.4

86357

-1893

-2.2

  国防

440

0.1

1400

-960

-68.6

  公共安全

23103

3.7

20431

2672

13.1

  教育

82590

13.1

78083

4507

5.8

  科学技术

10584

1.7

7052

3532

50.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8744

1.4

8464

280

3.3

  社会保障和就业

98918

15.7

67317

31601

46.9

  卫生健康

60800

9.6

62722

-1922

-3.1

  节能环保

21572

3.4

8614

12958

150.4

  城乡社区

31855

5.1

19485

12370

63.5

  农林水

124947

19.8

94127

30820

32.7

  交通运输

32871

5.2

14796

18075

122.2

  资源勘探信息等

6343

1.0

5534

809

14.6

  商业服务业等

2230

0.4

3192

-962

-30.1

  金融

73

0.0


73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13864

2.2

11104

2760

24.9

  住房保障

13142

2.1

19260

-6118

-31.8

  粮油物资储备

2621

0.4

2090

531

25.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2442

0.4


2442


  债务付息

7924

1.3

6704

1220

18.2

  其他

540

0.1

1073

-533

-49.7

(四)基金预算收支结构分析

2019年全区基金预算收入99919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6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6615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4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598万元。基金预算支出74041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1637万元,农林水支出14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173万元,其他支出7207万元。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财政收入总量领跑全市。财税部门不断强化收入征管,提升收入质量。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41亿元、增长12.83%,财政收入总量全市排名第一。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9亿元,增长11.74%。其中:税收10.8亿元,增长10.68%;非税收入4.59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9.82%。

2.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紧紧围绕“产业立市”、“产业强区”战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是落实减税降费。严格按照上级政策与要求,保障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全年减少税费3.3亿元、区级减少收入1.35亿元惠及企业。二是加大企业扶持。为高新园区安排定额补助6000万元、将园区内企业税收、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收收入中地方所得增量部分全部用于支持园区企业发展;设立工业发展引导资金、“三产”发展引导资金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引导支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积极为64家企业争取上级专项资金3293万元,鼎城财鑫、省农信公司为157家企业融资2.2亿,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3.强化各项支出保障。一是严格落实“三保”支出。严格按照上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要求,对人员工资待遇足额安排、及时拨付。按照定额标准安排公用经费和单位运转经费,乡镇(街道)的基本运转保障经费不足100万元的补齐100万元;村(农村社区)的基本运转保障经费不足18万元的补齐18万元(不含惠民项目资金3万元),对行政村村平增加1万元;城市社区的基本运转保障经费不足25万元的补齐25万元(不含惠民项目资金7万元)。不断改善教育环境,区级投入5046万元用于薄弱学校建设,投入3000万元新建蔡家岗小学,投入1.3亿元新建永安小学,整合原财校、江南中学和江南小学办学资源,化解大班额等问题。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举办送戏下乡惠民演出128场,支持百团大赛和全民健身。投入3000万元完成了档案馆主体工程建设,投入2000万元完善融媒体中心建设。强化惠民政策落实,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全区退职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74.27万城乡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3.3万名计划生育对象的扶助;支持乡镇敬老院建设、落实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510元/月提高到550元/月、月人均补助水平由350元提高到36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330元/月提高到350元/月、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80元提高到200元;发放孤残儿童基本生活费、百岁老人生活补贴、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落实了城乡医疗救助、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政策和各类优抚对象的待遇等。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的健康扶贫政策,确保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二是积极助力“三大攻坚战”。全年共安排专项扶贫资金7601万元,实施精准扶贫,支持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助推1693户、4323人预期脱贫。本级投入资金5132万元、争取上级投入资金1.94亿元,对石板滩石煤矿区进行生态环境修复、全区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和水土污染防治等,全面落实环保治理工作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债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债务化解方案妥善化解政府隐性债务16.97亿元、关注类债务19.42亿元、经营性债务29.09亿元。三是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城市建设,围绕“乡村振兴”,逐步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全年落实农林水资金13.68亿元、整合涉农资金1.07亿元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和镇村环境整治。争取专项债1.2亿元支持自然村水泥路建设。发放惠农补贴资金4.8亿元、扶贫惠农补贴“两卡两折”发放资金0.47亿元,落实惠农惠民政策。筹措资金近10亿元支持过江隧道建设。安排资金4950万元支持城市基础设施维修、绿化管养、城市创建等,安排专项资金3700万元开展环卫市场化服务等。

4.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一是严格预算约束。禁止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减少预算的追加和调整,年中除中央、省、市、区出台重大决策及部署,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正常的增人增资需增加支出外,原则上不予追加经费,新增支出采取调整部门支出预算的方式解决,克服支出进度慢与不断要求追加并存的矛盾现象。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执行率偏低和低效无效预算支出予以压缩和取消。二是加强资金绩效管理。逐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管理范围延伸到乡镇、街道办事处,新增社保基金绩效评价试点。强化结果应用,今年编制预算时共应用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11个,其中:取消项目4个、金额596.4万元,调减项目4个、金额139万元,调增项目1个、金额220万元,落实问题整改收回财政资金32.43万元。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对接,实时全面监控专项资金。强化财政职能监管。完善内控制度,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进一步规范财政评审行为,严把送审、评审和审批关,推行“三级审核”制度,实行业务信息化管理,全年共完成评审项目367个,送审金额30.98亿元,净审减金额4.04亿元,综合审减率达13.04%。全面清理国有资产和规范国有资产监管,构建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全年实现国有资产处置收益2.3亿元。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模式,对采购活动监督过程在网上“一网打尽”,全年共完成采购项目514个,签约采购合同5.07亿元,节约资金0.78亿元。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对预算执行实行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强化责任追究。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要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涉密部门按规定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同时要按要求细化公开内容,并在区财政批复部门预决算后20日内在财政门户网站预决算信息公开专栏及部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5.严格防范债务风险。一是完善债务管理机制。健全债务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发挥政府债务统计监测系统作用,强化对隐性债务的动态监控。健全债务预算管理制度,将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债务管理情况。二是抓好债务化解工作。一方面,加大债务控制力度,禁止违规新增债务。另一方面,通过加大资产处置、对一般性专项的压减整合及向上争资争项力度等方法与措施,多方筹集资金,按要求和进度化解债务。三是强化融资平台管理。加快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强化平台公司债务及日常资金监管,禁止违规举债融资行为、保证公司还本付息、借新还旧资金不断链,风险事件不发生。

五、存在的问题和2020年财政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

 虽然过去一年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目前在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前所未有,从收入来看,由于受经济下行和减税降费的影响,财政增收十分困难,本级财力不足。特别是2020年初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造成极大伤害,财政收入锐减。从当前来看,除我国以外,全球其他地区疫情仍比较严重,且存在复发的风险,对经济的伤害持续存在,财政收入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将面临极大压力。从支出来看,人员增支、民生政策性配套等支出刚性增长,加之脱贫攻坚、环保治理、债务还本付息及支持经济发展等支出需求较大,财政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二是债务包袱日益沉重,目前我区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经营性债务总额有上升势头,存在一定的风险,特别是近三年还本付息压力大,对财政运行有较大影响。三是预算管理与执行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有部分单位仍然存在收入征管不到位、部分专项资金绩效不高、预算支出进度不快等问题。为此,2020年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1.全力抓收入稳增长。要继续加大园区扶持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培植主体财源税源。强化税源管控,细化征管措施,强化征收责任,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均衡入库、颗粒归仓”。要强化非税统筹任务意识,发挥职能职责,全力执法创收,加大清收力度,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要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规范矿产资源、河道砂石管理,深入挖潜,增加收益。国土部门要科学储地、推地,建立土地储备、平台公司开发运营合作模式,降低国土收入短收风险。要继续加大争资争项力度,积极争取指标、争取项目、争取资金,缓解财政压力。2020年收入目标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以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增长8%,非税收入增长8%),非税收入占比要控制在30%以下。

2.大力控支出保平衡。财政支出要坚持预算法定原则,严格按照“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除政策性增支及应急救灾支出外,原则上不予追加支出,新增支出要着眼于采取调整部门支出预算或通过下年度安排的方式解决。严格压缩非生产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过苦日子”的思想,对全区工作性、事务性等一般项目打包后再压减10%予以安排。严管资金的拨付与使用。国库集中支付部门对细化不具体、不合规或不合法的支出不予办理支付手续。对预算包干指标按序时进度审核,对专项资金按项目进度审核,不超进度拨款。除有特殊管理要求外,所有专项资金一律由财政直达用款单位。各单位不得向非支出责任单位安排资金,杜绝预算单位直接向乡镇、村拨付非预算资金的现象,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3.倾力保运转惠民生。要集中财力满足脱贫攻坚、环保治理、风险防控,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及时足额强化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顺序安排支出,及时足额保障人员工资待遇。合理安排机关运转经费,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按照上级考核要求落实乡镇机关、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标准和城市社区的基本运转保障经费。科学安排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的支出,强化民生保障力度。

4.强力管资金提绩效。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制定专项资金整合方案和目标,加大各类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加强国库往来清理力度,坚决收回往来欠款。盘活存量资金,除在建工程等跨年滚动项目外,对结转超过一年的区级资金、两年的上级资金以及无需继续使用或当年未分配下达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的资金,一律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使用。二是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绩效管理范围逐步全覆盖,将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流程,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各个环节的管理办法,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落实绩效评价问题整改,坚决将评价结果作为下年预算安排的依据。三是强化财政职能监管。要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检查、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国资监督、“三公”经费等方面的管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作用,提升财政资金效益。

5.着力控债务防风险。牢牢守住政府隐性债务不新增、借新还息不发生、“三保”资金不断链的工作底线,将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加大政府性债务管控力度,禁止违规新增债务,确保综合债务率不进入更高预警区间。强化平台公司债务及日常资金监管,禁止违规举债融资行为。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的审批与监管,从源头控制债务发生。充分发挥政府债务统计监测系统的作用,强化对隐性债务的动态监控。多方筹集资金,按要求和进度化解债务,确保不发生财政金融风险。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鼎城区“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决算数比上年增减数据

决算数比上年决算的增减%

(一)“三公”经费支出合计

3465.53

2088.10

-743.51

-26.26

  1.因公出国(境)费

19.00

16.39

16.39

10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515.42

774.75

-296.06

-27.65

    (1)公务用车购置费

226.32

220.39

202.93

1,162.26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89.10

554.36

-498.99

-47.37

  3.公务接待费

1931.11

1296.96

-463.84

-26.34

    (1)国内接待费

1931.11

1296.96

-463.84

-26.34

  4.机关运行经费


10213.55

-415.74

-4.28

    (1)行政单位


8129.41

2,609.04

47.26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179.51

-3,513.67

-74.87

说明:






1、本年度三公经费2088.1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743.51万元,减幅26.26%,减少的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10  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180  辆。

 3、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 26969 批次, 258859 人次,共 12966573.11 元。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外公务接待 10 批次, 67 人次,共 3050 元。

第三部分

2019年鼎城区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鼎城区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一、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情况

2019年上级下达我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共411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05295万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025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38422万元、专项补助收入1566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030万元。

二、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严格按上级规定的用途及时拨付使用转移支付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1、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38422万元,截止12月31日已拨128815万元,结转下年9607万元。

2、专项补助收入156620万元,截止12月31日已拨

141060万元,结转下年15560万元。到科目的情况如下表(万元):

科        目

来源

已拨

结转下年

合    计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13

1010

803

2、国防支出

10

10

0

3、公共安全支出

308

220

88

4、教育支出

3356

1392

1964

5、科学技术支出

3988

2995

993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281

986

295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749

7359

390

8、卫生健康支出

8314

8161

153

9、节能环保支出

20751

19531

1220

10、城乡社区支出

24500

23440

1060

11、农林水支出

62035

57521

4514

12、交通运输支出

8501

8290

211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3550

3110

440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050

551

499

15、金融支出

73

73

0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612

147

465

17、住房保障支出

6111

5589

522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1438

231

1207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487

407

80

20、其他收入

693

37

656

3、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补助6030万元,截止12月31日已拨5075万元,结转下年955万元。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鼎城区债务情况说明

关于2019年度鼎城区债务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止到2019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为33.31亿元。政府债务中,一般债务有24.26亿元,专项债务有8.54亿元。政府债务已纳入限额管理。

二、债务资金的主要投向

2019年我区债务资金主要投向公益性项目,包括公路建设、土地储备、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卫生、农林水利建设等方面,其中主要投向:公路建设1.37亿元;土地储备0.86亿元,住房性保障1.6亿元;教育0.42亿元;医疗卫生0.23亿元;农林水利建设0.03亿元。

三、2019年举借新债情况

2019年我区举借新债8.81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05亿元;新增专项债券2.46亿元;再融资债券4.3亿元。新增债务主要用于存量债务的还本及我区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

四、2019年政府债务的偿还情况

现在我区政府债务的偿还措施主要有:债务单位自行消化、区财政预算安排偿债资金、通过上级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化债等途径。2019年我区已偿还政府债务本金共4.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4.13亿元,专项债务还本0.17亿元。

第五部分

2019年鼎城区社会保险基金决算

(见附件2)

第六部分

2019年鼎城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鼎城区2019年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工  作  总  结

一年来,鼎城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到了省厅和市局领导的悉心指导,区财政部门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绩效管理过程中,切实行使好预算编制会审权、资金拨付审核权、结果应用建议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序推进。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紧紧围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文件要求,不断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加大绩效管理力度、严肃评价结果应用,突出绩效管理全覆盖、重点评价提质量、评价问题重整改等关键环节,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2019年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预算编制应用上年绩效评价结果4个,落实绩效评价问题整改项目16个,对上年201个专项资金项目实行了部门自评,对区民政局、区工信局、区林业局、区公路养护中心、蔡家岗镇、郭家铺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支出进行了整体评价,对2018年“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等18个项目进行了财政重点评价,对2019年区本级所有专项及118个预算单位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全年共进行绩效运行监控3次,实现了专项资金运行监控全覆盖,完成了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及评价结果信息公开。

二、主要成效及创新做法

(一)绩效管理范围持续扩大

在去年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扩大了绩效管理范围。首先是对年中追加项目进行了绩效管理。对于年中区本级50万元以上的追加项目,单位在申请追加资金时同时申报绩效目标,作为下年度评价的依据,加强了对大额追加资金的管理;其次是对社保基金预算开展了绩效评价。对机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资金覆盖面由去年的2本预算扩大到了3本预算;再其次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现全覆盖。实现了区直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部门整体自评全覆盖。区直96个预算单位、18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全面完成了部门整体自评。

(二)绩效管理力度不断增强

一是加强了领导重视力度。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统一调度召集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对绩效评价项目进行集中进点,单位重视程度明显提升。

二是增强了第三方评价力量。今年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引进第三方评价机构,第三方评价机构由去年的3家增加到了5家,既增强了竞争意识,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确保了工作质量。

三是争取了信息化建设落地。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前期工作已完成, 12月上旬系统正式上线并组织培训,2020年的预算绩效工作将开始进入信息化管理。

四是加大了舆论宣传力度。通过在《新理财》发表《强化人大监督 助力绩效管理》及鼎广电台《阳光政务》举办一期预算绩效管理专题直播节目等形式大力宣传区级主要工作做法和中央、省、市出台的新政策、新要求。

五是加强了运行监控管理。1、加强了日常监控。所有纳入年初绩效目标申报的项目,预算单位在申请拨付资金时,必须由绩效评价股审核确认后再拨付2、加强了重点监控。今年,我们采取不同侧重点的组织了3次绩效运行监控,6月份对区本级预算5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上半年的实施进度进行了监控,10月底选取62个项目由第三方机构实行侧重于目标执行偏差率的重点绩效监控,11月份配合人大调研工作又对全区所有专项资金进行了一次侧重于立项依据和执行率的运行监控,监控结果将作为2020年专项资金部门预算的依据。

(三)评价结果应用坚决落实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人大财经委及区财政局绩效评价股全程参与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会审,由绩效评价股对评价项目提出预算建议,逐项落实上年人大常委会应用建议的审议意见。2019年预算编制应用绩效评价结果4个,对相关项目的预算调增1个,调增预算资金10万元,调减2个,调减预算资金33.09万元,整合项目1个。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经复查认定,报区人大财经委审查同意,2018年问题整改的6个项目单位应收回、上缴的财政资金为138.13万元,已全部收缴到位,完成了2019年重点绩效评价74个问题的整改,收回违规使用的财政专项资金42.78万元,资金收回率100 %,其他应整改问题也已全部整改到位,取得了良好的整改效果,同时实现了绩效评价问题整改不跨年。

三、存在的问题与建议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领导绩效理念不强。区委、区政府绩效评估未细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考核指标;多个专项预算立项依据为“领导批示报告”、“领导签批”,无具体的文件依据,个别专项用途不明确、无实施方案也安排了预算;极个别单位对绩效评价有抵触情绪,存在不支持不配合的情况,甚至有的还在背后说怪话。

2、目标申报质量不高。乡镇政府整体目标存在互相借鉴参考的情况,指标设置基本雷同,未能体现各乡镇的工作特点;个别单位申报的每个专项年度绩效目标都基本相同,不能正确反映该项目在年度内预期要达到的目标;涉及多个实施主体的项目资金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细化、量化不精准;个别单位指标设置重复、与项目关联性不强、指标分类不清;绩效目标编制内容不完整,缺项、漏项等情况较为严重。

(二)建议和措施

一是增强领导绩效意识。1、争取区政府领导的重视。每年为区政府决策提供有参考价值的绩效评价报告,对无立项依据、用途不明确、无实施方案的项目坚决不予预算;2、取得各预算单位的理解与支持。加强与单位的沟通与宣传,让单位了解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工作部署。同时财政部门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减少资金使用的随意性。

二是提高目标申报质量。首先是加强培训。财政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对各预算单位绩效目标填报的业务培训,明确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填列要求。其次是加强审核。财政部门业务股室初审、绩效股及第三方机构复审、人大财经委抽查,确保绩效目标申报质量。 

四、下阶段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思路

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要求,2019年重点夯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基础,2020年至2021年重点扩大覆盖面,提升工作质量。下一步我们的的主要工作思路:

(一)全新开启绩效管理信息化模式。2019年底,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系统第一期建设已完成,从2020年起,正式开始实施预算绩效信息化管理,对所有财政性资金进行信息化管理,并建立充实专家库、中介库。继续完善信息化系统,真正实现预算绩效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最好能尽快实现省、市、区县的系统联网对接,简化、优化系统操作。

(二)努力提升绩效评价质量。一是对第三方评价机构采取末们淘汰制,确保评价质量。二是召集专家点评会,对重点评价项目分次进行专家点评,被评单位、财政局相关股室、点评专家共同对评价项目和评价报告提出修改、审核意见。三是实行人大常委会票决,每年12月份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绩效评价结果及应用建议,对当年重点评价单位和项目进行票决,后五名作为下年重点评价和重点监控的对象,会议审议意见作为评价结果应用的重要依据。从2020年起,统一评价指标体系,专项评价按财政部新修订出台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突出结果导向,产出和效益指标权重不低于60%。单位整体和专项自评不跨年,报决算的同时报单位自评。将重点评价结果为“优”的比例严格控制在20%以内。除区直预算单位外,3年内完成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第一轮整体评价。

(三)持续加大绩效考核力度。拟以区政府名义出台《鼎城区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办法》对与预算安排相结合、与考核挂钩、信息公开与监督问责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除严格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到预算安排外,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与绩效考核、绩效问责挂钩,区财政部门正与区绩效办衔接,将财政年度绩效评估考核分值的50%用于考核各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工作。各预算单位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考核结果将抄送组织部门和审计部门,作为干部政绩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参考依据。对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给予通报表扬,并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对未按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单位,财政部门可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政府,由区政府组织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整改。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陆续建立各项管理办法及考核办法,如:第三方机构服务购买与监督、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质量考核办法等。通过加大绩效考核力度,树立绩效权威性,增强单位和个人积极性,不断壮大绩效管理队伍。

第七部分

鼎城区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和

2020年1-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报告附表见附件3)

鼎城区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和

2020年1-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0年9月24日在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31次会议上

鼎城区财政局局长  刘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0年1-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情况

2019年,区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抢抓新机遇、建设新江南”发展总目标,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挑战,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着力强化财政监管,全面深化财政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财税工作目标,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9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5.3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0.83亿元,非税收入4.5亿元。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将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15.5亿元,调增0.1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1亿元,调增0.17亿元;非税收入4.5亿元,未做调整。

实际执行情况是,2019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39亿元,比调整预算减少0.11亿元,比上年增加1.61亿元,增长11.68%,其中:税收收入10.8亿元,比上年增加1.04亿元,增长10.66%,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0.18%;非税收入4.59亿元,比上年增加0.58亿元,增长14.46%,占比29.82%。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50.96亿元。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54.58亿元,调增3.62亿元。

实际执行情况是,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3.01亿元,比调整预算增加8.43亿元,比上年增加11.23亿元,增长21.69%。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8.29亿元。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9.56亿元,调增1.27亿元。

实际执行情况是,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99亿元,比调整预算增加0.43亿元,比上年增加4.4亿元,增长78.71%。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4.19亿元。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7.12亿元(含新增专项债券支出),加上上年结转支出和上级专项补助支出0.85亿元,减去调出资金增加部分及结转下年支出1.54亿元,调整后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际为6.43亿元,调增2.24亿元。

实际执行情况是,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4亿元,比调整预算增加0.28亿元,比上年增加1.81亿元,增长32.38%(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国土空心房收入增长,对应安排的支出增加;二是本年新增了专项债券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03亿元。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0.05亿元,调增0.02亿元。

实际执行情况是,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05亿元,与调整预算持平,比上年减少0.03亿元。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0.01亿元,调增0.01亿元。

实际执行情况是,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01亿元,与调整预算持平,比上年减少0.03亿元。

(二)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9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1.54亿元,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18亿元,加上年结转收入2.82亿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6亿元,加调入资金6.1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3.5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01亿元,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12亿元,加上解支出1.22亿元,加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70.7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下年2.81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99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0.6亿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14亿元,加上年结转收入0.2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3.9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1亿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0.17亿元,加上解支出0.01亿元,加调出资金6.1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3.7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下年0.24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1亿元,加调出资金0.0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0.0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下年0。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59亿元,加上级补贴及利息等收入15.3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6.9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1.78亿元,加上解及其他等支出8.1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9.95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99亿元,加上年结余13.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0.61亿元。

(三)重点支出完成情况

1.农林水支出。农林水支出完成12.49亿元,增长32.73%(增长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补助增加),其中:支持农业发展资金6.16亿元、新农村建设资金1.3亿元、林业发展资金0.6亿元、油茶产业发展资金0.18亿元、水利建设资金2.15亿元、农村安全饮水资金0.14亿元、扶贫资金0.66亿元、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资金0.16亿元、基层组织运转保障经费0.82亿元。

2.教育支出。教育支出完成8.25亿元,增长5.63%,其中:安排资金6.69亿元,按政策足额落实教师待遇;投入资金1.1亿元,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普通高中助学金、中职助学金、中职免学费、民办教育和学前教育等政策;投入资金0.4亿元,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及三年攻坚;安排资金0.06亿元,落实学校保安工资和校车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9.89亿元,增长46.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机关社保兜底资金在专户中列支,今年在预算内列支),其中:筹集企业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4.41亿元,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兜底资金1.66亿元,争取及安排就业资金0.23亿元、城乡低保及农村五保等社会救助资金1.1亿元、抚恤及安置资金0.97亿元、残疾人护理及救助补贴0.07亿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6.08亿元,下降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能划转导致经费划转,食药监局划到市场监管局),其中:公共卫生项目支出0.9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3.6亿元、医疗保障及救助资金0.2亿元、计生事业发展资金0.68亿元。

5.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支出。一是大力支持产业发展。安排资金4.59亿元加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大力支持高新产业园发展;设立0.03亿元工业发展引导资金,鼓励中小微企业发展与创新;设立0.03亿元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和0.01亿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引导第三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整合资金0.5亿元扶持优质稻产业、油茶产业、蔬菜产业等特色农业产业,培育农业精品品牌。二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支持临江棚改、过江隧道、阳明湖开发等重点项目建设。三是切实提升江南城区城市品位。安排城建资金0.45亿元支持城市基础设施维修、绿化管养、城市创建等,安排专项资金0.37亿元开展环卫市场化服务、控违拆违、城市管理考评,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四是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教育、文化、科技、社会保障与就业、卫生与健康、农林水等民生支出总额比上年增加了近6.66亿元,同时支出安排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如村级低限运转保障水平由上年村平25万元提高到27.5万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19年底,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2.84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2.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4.26亿元、专项债券8.54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内。

2019年,上级财政下达我区债券资金9.3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6.18亿元(新增一般债券2.05亿元、置换一般债券4.13亿元)、专项债券3.13亿元(新增专项债券2.96亿元、置换专项债券0.17亿元)。本年偿还债券本金4.2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4.12亿元、专项债券还本0.17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按规定全部用于公益性建设项目,新增专项债券全部用于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五)上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2018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区财政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8个问题,其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压减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区财政将强化预算单位为预算支出执行主体的责任意识,并定期组织相关预算单位认真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查找支出进度偏慢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加强对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对区级财政预算安排、上级专项安排形成的结转资金,结转年度分别超过一年、两年的,一律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使用,同时将预算单位上年度结转资金情况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

2.关于部分财政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一方面受上级政府及财政部门对收入质量的考核制约,部分非税收入当年未入库。2019年我们已将上年应缴未缴的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并纳入预算管理。另一方面对收回超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在统筹安排使用时,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审批拨付程序,并将使用情况向区人大备案。

3.关于投资额及分红款未按规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问题。2019年区财政局已严格按照收入性质,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全额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4.关于财政资金出借额度过大的问题。区财政局采取抵扣财政拨款和预算安排等措施大力清收预算往来款,当年共收回各类借款2亿元。今后,将继续加大往来款清理回收力度,并严控新增国库借款,力争往来款在规定时间内清收完毕。

5.关于政府性债务增长较快债务风险大的问题。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债务问题,积极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一是成立了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领导小组,建立了债务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出台了一系列债务管理制度,研究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二是制定了化债方案和风险处置预案,完善了债务监测系统,同时积极压减投资规模,清理PPP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6.关于结存资金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已按有关规定对安全饮水、化债、扶贫、危改、财源建设、成品油等6项资金取消专户核算,结余资金按要求全额上解国库。

7.关于买受人欠缴土地使用权价款的问题。根据国土部门提供的宗地台账,对桥南工业园9宗土地,买受人欠缴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全部收回。

8.关于未及时清缴残疾人保障金的问题。财政部门代税务部门征收财政拨款单位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于单位交款进度不一,为便于结算,约定分二次集中解缴。对年末未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已全额解缴税务部门。

(六)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决议、意见落实情况

《关于视察鼎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的交办书》(交办书[2019]1号)要求区政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加大以奖代投力度,建立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统筹安排资金加大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20年通过本级安排、向上争取和资金整合等办法共投入人居环境整治资金0.81亿元,比上年增加0.35亿元。

总的来看,2019年,虽然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在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收支矛盾日益突出,预算执行约束有待加强,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升,财政监管需更加严格,风险隐患持续释放等。对此,我们将积极作为,通过加快发展、严格管理和深化改革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0年1-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1-8月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1-8月,全区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2亿元(税收6.65亿元、非税2.87亿元),占年初预算的57.28%,减少0.48亿元,下降4.78%,非税收入占比30.1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区本级完成6.7亿元,占年初预算的54.34%,高新区完成2.82亿元,占年初预算的65.58%。全区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73亿元,(主要是代垫土地出让成本)。

2、支出完成情况。1-8月,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92亿元,减少0.57亿元,下降1.76%。全区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6亿元,增长17.22%。

(二)财政收支运行主要特点

1、收入完成年初目标任务难度大。1-8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年初预算的57.28%,同比下降4.78%,欠序时进度9.39个百分点。通过深入分析,虽然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区只欠序时进度9.39个百分点,但区本级欠序时进度12.33个百分点,高新区仅欠序时进度1.05个百分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73亿元。1-8月,全区仅完成年初下达收入计划的32.19%,欠序时进度34.45个百分点。受疫情、房地产市场调控趋紧,以及国家为缓解企业困难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对后段收入影响更大,减收风险加剧,照目前的收入形势,完成年初目标任务困难很大。

2、民生及重点支出保障到位。受疫情影响,在收入下滑、库款调度艰难的前提下,区财政积极筹措资金,保障了“三保”支出和重点民生支出需求,认真落实了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高支出基数的情况下,1-8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4.78%,支出略降1.76%,政府性基金支出增长17.22%。重点保障了扶贫、环保治理、债务还本付息、疫情防控、学校建设、城市维护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平衡实现难。从收入来看,短收因素多,实现困难大,收入完成难,增收几无可能,本级可统筹安排的财力严重不足。从支出来看,“三保”支出刚性增长,各项政策性支出增长较快,加之支出结构固化、能增不能减的问题十分突出,后段若不采取超常措施,则无法实现年终收支平衡。

2、国库库款保障水平低,资金调度难。一是收入进度大幅落后于支出进度,1-8月,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4.78%的情况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仅降1.7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长17.22%,收入下降、支出增长导致库款调度难度加大。二是暂付款占用国库库款额度较大,目前,预算内仍有暂付款余额3.08亿元,除少部分有可能收回外,大部分无还款来源,需要财政逐年消化。三是支持平台公司运转影响资金调度。为防止平台公司债务违约,保障平台公司正常运转,财政时常需为平台公司拆借资金,挤占了区本级可调度资金。为此库款保障难度不断增加,国库库款余额严重不足,抗风险能力弱,资金调度日益艰难。

3、政府性债务规模较高,债务风险大。一是债务风险等级有进入更高级别的风险。我区由于债务规模大,债务率持续上升,有进入一类预警地区的风险。二是平台公司资需求大。目前,平台公司还本付息以及在建、续建工程资金需求大,筹资渠道狭窄。三是隐形债务化解难。今年化债任务4.59亿元,上半年只完成1.35亿元,仅占全年任务的29.41%。为此,平台公司释放的风险,将直接影响财政,财政运行面临严峻考验。

(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目标的措施

1、狠抓收入征管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在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全区上下全力以赴抓收入,强化征管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做到颗粒归仓。在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培植财源的同时,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和项目的跟踪管控分析,加大土地报批挂牌出让力度,充分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完成年初收入计划。

2、抓好争资争项,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一方面科学制定争资争项任务,并强化考核措施。单位及时把握上级有关政策,加强对上的衔接汇报,确保全面完成全年争资争项任务。另一方面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将上级财政安排和本级预算安排,相互衔接,对支持方向、扶持对象和使用用途相同或相近的,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具体要求的专项资金进行整合。项目所需资金优先从使用范围相同或相近的上级专项资金中,跨部门统筹安排,不足部分再由区财政视财力安排,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3、强化支出管控过“紧日子”。一是统筹财力优先保障“三保”支出,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优先保障人员待遇、机关正常运转、民本民生的需求,兜牢“三保”底线。二是强化预算约束。除政策性增支外,原则上不予追加支出,即使有新增支出,也要着眼于采取调整部门支出预算的方式解决。三是大力压减支出。按要求大力压减一切不必要的行政开支,对一般性支出一律按10%压减,对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一律压减50%,做到不该花的一分不花,且严禁预算单位向非支出责任单位安排资金。四是控制政府项目建设规模。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没有落实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坚决不批,严禁项目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

4、强化库款管理,确保库款运行安全。对借款单位及时下达催收函并按月督导进度,通过及时还款、抵扣财政拨款和预算安排等措施加大国库往来资金的清理回收力度,并严格库款出借资金管理,确保往来款规模只减不增。

5、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通知》(常鼎政办发[2019]6号)有关规定,通过严格财政资金的审批与拨付,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和审计结果的运用,突出财政监督检查,加强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及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迎难而上,担当作为,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附件1:202106221037008441.xls

附件2:202106221037139264.xls

附件3:20201014145924348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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